关于进一步做好西湖区教育系统政府投资小
额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修订稿)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
小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西建〔2021〕68
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教育系统政府投资小额工程招
标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小额工程项目”是指: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不含)以下的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项目。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不含)以下的设计、
监理、勘察、中介服务等项目。
二、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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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主体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招投标工
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投诉举报;区教育局和相关
职能部门负责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违法违
规行为。如发现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将问题线索移送区
纪委监委处理。
三、招标方式
(一)施工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
由建设主体通过“三重一大”讨论从名录库中确定施工单位。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以上至50万元(不含)以下
的,由建设主体通过随机摇号的形式直接确定中标单位。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含)以上至200万元(不含)以
下的,由建设主体通过随机摇号的形式从名录库中选取7家施
工单位.再从7家施工单位随机摇号的形式直接确定中标单位。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含)以上至400万元(不含)
以下的,由建设主体委托代理公司向名录库所有符合资质要求
的企业发布招标比选公告,投标单位按比选公告规定的递交截
止时间和地点递交申请书。申请书递交截止后,当场开标,自
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参与比选的单位提交申请书截止之日
止,一般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最接近投标基准价的单位为中
标单位(投标基准价可按照最低价法、算术平均价法和“K”值
法确定,基准价产生办法通过现场摇号产生),如价格相同,
通过二次摇号确定入围单位。如申请书递交截止后无投标单位
报名,建设主体需分析流标原因,并再次发布招标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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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后建设主体参照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含)以上至
200万元(不含)以下的程序操作。
涉及应急和抢险工程、危害居民人身安全、将造成国家财
产损失等需立刻实施的工程应先向区教育局报备,经同意后由
建设主体根据“三重一大”讨论确定中标单位。
比选过程由建设主体做好影像资料记录,相关文件存入工
程档案资料。招标控制价监管按财政部门的管理要求执行。最
终支付价格以审计价为准。
(二)设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
由建设主体通过“三重一大”讨论从名录库中确定设计单位。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以上至50万元(不含)以下
的,由建设主体通过随机摇号的形式从名录库中直接确定中标
单位。区教育局年度“重点项目”可以从名录库中选取3家设
计单位再由建设主体“三重一大”讨论确定中标单位。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含)至100万以下(不含)
的,由建设主体或者委托代理公司向名录库中所有符合资质要
求的企业发布招标比选公告,投标单位按比选公告规定的递交
截止时间和地点递交申请书。申请书递交截止后,当场开标,
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单位提交申请书截止之日止,一
般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最接近投标基准价的三家单位入围第
二轮方案比选(投标基准价可按照最低价法、算术平均价法和
“K”值法确定,最终办法通过现场摇号产生),如价格相同,
通过摇号确定入围单位。建设主体向入围第二轮的单位发布设
计任务书,入围单位按照设计任务书提供设计方案(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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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设计时间不得少于5个自然日),再由建设主体按照“三
重一大”流程对入围的设计方案进行比选确定中标单位。若申
请书递交截止后投标单位报名不足三家的,建设主体需分析流
标原因,并再次发布招标公告;二次流标后建设主体参照单项
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以上至50万元(不含)以下的程序操
作。未中标方案补偿由建设主体在比选公告中明确。区级及以
上重点项目且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的,只有少数潜在设计单
位可选择的,项目的设计由建设主体“三重一大”讨论并报区
教育局批准后确定中标单位。比选过程由建设主体做好影像资
料记录,相关文件存入工程档案资料.招标控制价监管按财政
部门的管理要求执行,最终支付价格以审计价为准。
(三)监理、勘察和其它中介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
万元(不含)以下的,由建设主体通过“三重一大”讨论从推
荐名录中确定中标单位,最终支付价格以审计价为准。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以上至50万元(不含)以
下的,由建设主体通过随机摇号的形式从名录库中直接确定
中标单位。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含)以上至100万元(不含)以
下的,由建设主体向名录库中所有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发布招
标比选公告,投标单位按比选公告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申请书。申请书递交截止后,当场开标,自比选公告发布
之日起至参与比选的单位提交申请书截止之日止,一般不得少
于3个工作日。最接近投标基准价的单位为中标单位(投标基
准价可按照最低价法、算术平均价法和“K”值法确定,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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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通过现场摇号产生),如价格相同,通过二次摇号确定入
围单位.如申请书递交截止后无投标单位报名,建设主体需分
析流标原因,并再次发布招标公告;二次流标后建设主体参照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以上至50万元(不含)以下的程
序操作,
比选过程由建设主体做好影像资料记录,相关文件存入工
程档案资料。招标控制价监管按财政部门的管理要求执行.最
终支付价格以审计价为准。
(四)所有小额建设工程项目均须在西湖区小额项目智管
系统中上报。
四、名录库的产生
名录库由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杭州之江城
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牵头,按照年度公开招标的方式建立
区本级区域和之江区域两个名录库,区本级区域的原则上参照
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名录库使用、之江区域的原则
上参照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录库使用。
名录库的建立、使用、管理遵循“公平公正、择优进库、
随机产生、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原则。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调整。名录库单
位考核按《西湖区小额工程名录库管理办法》执行。
五、标后管理
1.投标人如有相互串通报价、拟任注册建造师有在建工程、
妨碍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损害建设主体和其他投标人合法权
益行为的,经建设主体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清除出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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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主体作为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项目施工
现场管理,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发现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有关违法违规问题,督促其纠正,报区教育局和区住建局进行
处理。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将项目转包、违法分包。
3.建立合同履约评价制度。各建设主体要在工程竣工后,
对各单位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由建设主体上报区教育
局,由区教育局汇总后上报区住建局,或由建设主体直接通过
西湖区小额项目智管系统进行履约评价。
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招标人提
出书面异议;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诉人可再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5.各建设主体可通过“三重一大”讨论,上报区教育局批
准后由区属全资国有企业承担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西湖区小额建设工程招投标基准价确定办法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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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西湖区小额建设工程招投标
基准价确定办法
1.最低价法: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比选基准
价。
2.算术平均价法: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
比选基准价。
3.“K”值法:比选基准价=招标控制价*K,其中市政、园
林绿化项目在原有取值范围乘以0.9。K1=85%,K2=85.5%,
K3=86%,K4=86.5%,K5=87%,K6=87.5%,K7=88%,K8=88.5%,
K9=89%,K10=89.5%,K11=90%,K12=91.5%,K13=92%,K14=92.5%,
K15=93%,K16=93.5%,K17=94%,K18=94.5%,K19=95%。
开标前随机抽取一个K值进入比选基准价计算。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办公室2022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