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疫情防控常态化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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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年01月14日

 

西湖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疫情防控常态化行为规范

 

近期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异常复杂严峻。为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市区防控办关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落实学校教师校园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主体责任,针对教职工接触学生群体范围广等特殊性,为进一步做好教职工防疫管理,特制定教育系统教职工疫情防控行为规范。

一、日常防疫行为规范

1.主动做好健康管理:教职工(特指教师、后勤、教辅人员和临时用工人员)每天做好日常健康申报,进入校园,必须完成“测温+亮码+查行程码”,健康码非绿码、体温异常、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应立即报属地社区妥善处置体温异常的教职工需要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晨检或午检中发现发热、咳嗽症状的,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教职员工应戴口罩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做好离校登记、排查管控和跟踪随访工作。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教职工养成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勤洗手、打喷嚏时注意防护、出入公共场所主动戴口罩等个人卫生和自我防护习惯。加强体育锻炼和合理的户外运动,合理平衡膳食,提升健康素质。

3.示范做好防疫规范因工作特性所需,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到人流密集场所,尽量减少社会性聚餐聚会;主动做好疫苗接种无禁忌症的教职工须按照国家要求全员完成疫苗接种,主动接种加强针,做到应接尽接,建立全域疫情防控屏障根据省市区防控办要求,全体教职工需要主动接受核酸检测,确保一周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全面及时掌握健康状况教育教学活动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组织家长会等会议能线上就不线下。

4.积极参与学校防疫要定期对教室、宿舍、办公室、洗手间、隔离区域等场所进行卫生消毒和通风,每日早中晚至少各通风1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具体按照《西湖区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执行。如果使用空调,空调使用宜选用单间分体式独立空调,如使用中央空调须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并关闭空调加湿功能,确保新风直接取自室外、进风口清洁、出风口通畅。

 

二、外出接触行为规范

1.外出报备审批要求: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教职工尽量减少跨省市流动,确属必须,需履行出杭报备、出省审批手续,明确外出的目的地、交通工具和往返时间,返回需要做好销号。应合理选择外出区域和行程,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尽量坐私家车外出,如乘坐公共交通和到人员密集场所时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2.接触特殊人群主动上报原则上教职工不接待境外和中高风险区返回的人员;如家庭内接待有境外和中高风险区返回的人员需要主动上报社区具体情况,包括人员信息、在家时间和接触方式;教职工及其同住人员接触了境外人员和中高风险区人员也要主动上报社区,上报行程、接触的形式和接触时间等。

3.客观真实宣传疫情防控:教职工关注主流媒体的疫情发布信息,关注疫情动态变化,全面做好个人防护。对于疫情防控的信息不夸大,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传播不实信息。

    三、购物行为规范

    1.禁止采购境外食品:当前新冠疫情存在物传人现象,学校后勤教职工不采购境外食品,确保教职工与境外物品零接触,采购的食品需要在“浙食链”(浙江省食品安全追溯闭环管理系统)有备案。

2.网络购物规范要求:教职工原则上不购买境外和中高风险邮寄的物品,确需购买境外和中高风险区物品,必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境外和中高风险物品消毒规范执行,任何境外或中高风险区购买的物品不得邮寄到学校。

 

    本规范是基于当前新冠疫情复杂形势而制定,各校园要根据教职工疫情防控常态化行为规范要求,制定具体管理细则,确保规范有效执行。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参照此办法一并执行。

 

 

 

西湖区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110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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