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文件
西教发〔2022〕2号
结束工作及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本学期于2022年1月24日结束,1月25日起开始放寒假。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职员工2月14日报到,学生2月16日报到注册,2月17日正式上课。7月4日学期结束,7月5日起放暑假。2022年春假时间安排在4月28日至5月4日(含“五一”节假期)。
现将本学期结束阶段工作和寒假安排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落实期末各项评价工作
全区小学于1月17日进行语文、数学期末考试,初中定于1月17日—18日进行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及九年级社会学科的期末考试,小学和初中其他学科的考查可提前完成。休业式可通过网络形式线上组织。放假前各校要做好本学期各项报告单和春季学期教材的发放等工作,方式由学校自行确定。小学要落实学科分项等级评价,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强化激励、诊断与改进功能,淡化评价的甄别与选拔功能。各中学要规范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和区先进班集体的推荐评选工作。
二、科学安排师生假日活动
各校要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与信用管理机制建设的通知》,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严格执行《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寒假作业量,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上课,严禁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违规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要加强家校联系,组织教师多种形式开展家访,及时了解学生情况,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打卡上传作业完成情况。职业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假期实习管理。
各校要加强中华传统节日教育,倡导过一个“绿色年”“健康年”“文明年”“文化年”,组织学生参加“我的春节”征文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境外姐妹学校宣传中国春节、北京冬奥会和杭州亚运会,组织小学生参加我市亚运小主人活动,积极争章。要抓住春节契机,树好家风家训,开展敬老孝老活动,倡导节约粮食风尚,促进家校共育、家庭和睦。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规律作息,文明、健康上网,多读书、读好书,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加强体育锻炼,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有效保护视力;注重饮食安全,杜绝发生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件。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社会担当和公民责任意识。
三、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单位要保持高度警惕,慎终如始,从紧从严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守牢校园“外防输入”的各个关口,寒假期间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必要入校外来人员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实名登记”。加强广大师生员工假期出行的教育引导,严格落实出市报备、出省审批和返航销号制度,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和有本土病例的地区,倡导在本地过年。强化师生疫情防护和自我保护教育,引导师生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防集聚、不扎堆和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对师生的常规摸排,准确掌握开学前14天的师生健康状况、行程轨迹和共同生活人员旅居史等信息。规范活动管理,控制大规模聚集性活动;积极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做好校园关键区域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落实。加强春季开学工作筹划,提前备齐备足各类防疫物资,确保各类防疫设备运行良好。开学前后,适时加强师生心理引导和危机干预,防范师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
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加强假期前后校园安全管理。学期结束前召开一次“护校安园”工作专班会议,结合延时托管护学工作和校园周边交通治理等做好总结回顾。放假前,各校园应集中对师生开展防火、防交通事故、防踩踏、防人身意外伤害、防食物中毒、防电信诈骗以及禁燃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通过钉钉群等家校平台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孩子的监护责任。各校园要以《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学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为核心,以防性侵、防欺凌、防结伙斗殴、防电信网络诈骗、远离“黄、赌、毒”等为重点,通过邀请法治副校长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召开主题班会、进行主题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普及基本法律知识,提升法制意识。
各校园要在岁末年初和开学前集中力量,对校舍、设施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消防设施、电气设备)、危化品及在建工地等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清点数量并规范物品存放,及时发现问题并消除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校园车辆的安全管理,校车应做好入库封存工作。寒假期间,要加强对寒假期间留校师生和临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确保留校师生员工平安。教职工离开宿舍要做到断电断水,提前做好安全排查和指导,消除安全隐患。
各校园还要做好假期间校园值班值守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要加强保安管理,严把校门进出关,落实校园安全巡查。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领导带班制,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各项规定。所有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要加强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密切关注校园网络舆情,组织力量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工作,营造健康的舆论氛围。加强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落实人员,明晰职责。放假前做好学校网络、机房、计算机教室等设备管理,强化日常网络安全的监管维护。
五、合理做好资产盘点和使用工作
各校园要在学期结束前对固定资产进行核查,做到账账、帐实、帐表相符。完善工程及采购档案,做到管理规范、资料齐全。要按合同要求做好基建维修项目和设施设备采购结算支付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对食堂工作及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要强化预算执行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要提高工作计划的科学性和年度预算的准确性;细化管理活动中的项目,规范支出,提高经费使用的绩效。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宣传好教育资助政策,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组织春风行动,做好对困难师生、离退休教职工的年终走访慰问活动,落实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和帮扶资金,真情实意为特殊学生、困难师生排忧解难。
六、细致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各校园在开学前要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全面、规范做好课程设置和课程表编排工作。要根据《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开齐开足课程,规范分层走班。留好提前量,统筹安排好全校的各项活动计划,重点做好课后服务准备工作。要科学安排教师参加培训、学习、进修等活动,做好2022年上半年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培训项目确定、申报、审核、发布及教师选课工作。
七、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化作风建设。结合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一次师德师风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增强遵规守纪意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坚决拒绝“节日腐败”。不举行聚集性的茶话会、联欢会、团拜会等,同时要保障教职工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八、规范做好插班转学工作
严格控制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插班转学,严禁招收择校生。特殊情况下按有关政策需转入的插班生在1月24日前预报普通教育科与综合教育科审核,开学一周内通过审批后进行学籍注册。未经教育局审批同意的学生不予办理转学和学籍注册手续,学校不得擅自接收其入学。
放假前,各校可以“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通报学校期末和寒假有关安排。如上级部门有新的相关防控要求,区教育局将根据要求另行调整通知。
附:2021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安排行事历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2022年1月6日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印发
2021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安排行事历
日 期 |
工 作 安 排 |
承办科室(单位) |
1月3日—1月25日 |
学校年度生态绩效考评 |
督导科 |
1月3日-2月上旬 |
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审核、发布 |
学前教育指导中心 |
1月4日-1月5日 |
西湖区第二批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 |
组织人事科 |
1月4日-1月22日 |
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审核、发布 |
教育发展研究院 |
1月7日 |
民办幼儿园业务工作总结会暨专业知识竞赛活动 |
学前教育指导中心 |
1月上旬 |
工会财务云平台上线 |
会计服务中心 |
2021年度资产盘点 |
装备中心 |
|
食堂供应商服务评价月度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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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1月14日 |
中小学期末考查学科考查及评价工作 |
教育发展研究院 |
1月10日-1月25日 |
校舍安全、特种设备、消防电力设施、工地安全检查 |
基财科 |
1月12日 |
五项管理和课后服务相关工作推进会 |
普通教育科 |
1月14日 |
直属幼儿园业务工作总结会 |
学前教育指导中心 |
幼儿园教师无偿献血 |
普通教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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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中旬 |
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 |
校安科 |
民办幼儿园考核结果反馈、约谈 |
综合教育科 |
|
完善“浙里培训”和“安心培训”平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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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1月18日 |
中小学期末考试 |
教育发展研究院 |
1月18-1月22日 |
小学生足球联赛 |
青少年宫 |
1月20日 |
民办幼儿园教研展评分享 |
学前教育指导中心 |
1月24日-1月25日 |
幼儿园插班生报批 |
综合教育科 |
1月21日 |
全区结束工作会议 |
办公室 |
中小学、直属单位教师无偿献血 |
普通教育科 |
|
1月21日-22日 |
党员春训冬训 |
组织人事科 |
1月下旬 |
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防疫工作检查 |
综合教育科 |
人事年报和工资年报 |
组织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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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区先进班集体材料上报 |
普通教育科 |
|
2020年区教育系统团工作先进材料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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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 |
中小学、幼儿园学期结束 |
普通教育科、综合教育科 |
街镇2021年社区教育总结、评比和考核工作 |
社区学院 |
|
2月上旬 |
期初校园安全自查 |
校安科、基财科 |
2月中旬 |
省教师培训平台项目第一轮选课 |
教育发展研究院 |
中小学幼儿园法律顾问招标工作 |
装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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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前 |
中小学插班转学报批 |
普通教育科 |
2月15日-2月18日 |
幼儿园插班生报批 |
综合教育科 |
2月16日 |
中小学、幼儿园报到注册 |
普通教育科、综合教育科 |
2月16日-2月25日 |
开学工作检查 |
督导科 |
2月17日 |
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安全第一课”活动 |
普通教育科、综合教育科 |
2月16日-2月25日 |
市民品质大学堂开学工作会议 |
社区学院 |
2月18日 |
后勤工作会议 |
基财科 |
2月20日 |
校园内外国际化标识、标语自查整改 |
普通教育科 |
2月25日 |
省市终身学习品牌、百姓学习之星遴选 |
社区学院 |
2022年杭州市基教教研课题立项申报(学前) |
学前教育指导中心 |
|
2月下旬 |
新晋中高级教师岗位聘任及工资调整 |
组织人事科 |
区中小学教学工作会议 |
教育发展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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