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西湖区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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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年01月07日

关于开展西湖区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工作的通知

 

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人民教育基金会 浙江省特级教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确认工作的通知》(浙教基金〔2021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西湖区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工作,各单位按要求做好相关人选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西湖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有符合推荐条件人选的,每单位(以年报单位口径为准)可推荐不超过1名。

二、推荐条件

1.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于党的教育事业,践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理念先进,积极参与改革立德树人关爱学生,有培养潜质教育教学实绩突出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在教学一线工作满5年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1月1日以后出生)

4.获得过市教坛新秀等市级荣誉称号,或教育教学评比中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

5. 坚持师德第一标准。经查实近5年来存在违反师德和廉洁自律行为者,不纳入推荐范围。

三、推荐要求

1. 单位推荐时应仔细阅读浙教基金〔2021〕1号文件(附件1),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积极承担开发和开设选修课程、拓展课程以及中职学校中承担社会培训的教师,优先推荐经组织选派参加过援藏、援疆、援青、“希望之光”等省外内支教的教师,以及随迁人事关系交流到农村或薄弱学校的教师。

2. 西湖区推荐人选由所在学校申报并公示,区教育局组织专家组进行教科研业绩考评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审核同意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统一报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和市特级教师协会

四、申报流程

经学校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后,由教师本人通过钉钉平台进行申报,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区级评选。各单位务必 2021年42316:00前完成推荐及网上填报工作,逾期将不再接受补报。具体填报流程详见附件2西湖区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报送流程

联系人: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赵媛媛,联系电话:87965097

附件1:《浙江省人民教育基金会 浙江省特级教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确认工作的通知》(浙教基金〔20211号)

附件2:西湖区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报送流程

 

 

西湖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21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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