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西湖区2021年春季学期 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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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年01月07日

关于开展西湖区2021年春季学期

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学校健康教育,推动各地各校全面落实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 》(浙教体〔2019〕23号)和杭州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印发的《杭州市关于加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实施方案》(杭教德体卫艺〔2019〕6号)有关要求,结合西湖区“健康校园”行动计划以及“亮伢儿”近视防控方案,现就开展2021年西湖区春季学期近视防控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给他们一个光明的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1年3月

三、活动内容

(一)普遍开展一次爱眼护眼专题教育。各校要结合日常卫生健康教育,突出眼健康的重要性、近视的严重危害性和眼健康防护常识等内容,切实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中小学日常行理规范,不断提升中小学生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要通过课堂、校园电视和广播、宣传栏、班会、班团队日等渠道和形式,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引导中小学生养成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常做眼保健操等健康用眼习惯。

(二)普遍组织一次近视监测干预。各校要坚持预防为主,结合宣传教育月活动,全员开展一次全员视力普查,加强对中小学生近视的监测、筛查和干预工作,做到对近视的早预防、早发现。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配合医疗机构开展视力筛查。引导视力异常的中小学生和幼儿尽快在家长陪护下到医疗卫生机构检查矫正。

(三)普遍规范一次日常管理一是教育局会加强对学校(幼儿园)近视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督促学校全面开展视觉环境自查,不达标限期整改。二是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眼保健操和大课间活动等制度,每节课间必须要引导学生走出教室,开展远眺等活动,要严格落实体育切实让课间成为学生眼睛休息放松的时间。三是各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制度规定落地。四是各校要严格落实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 分钟,初中不得超过 90 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中小学取消一切形式的集体文化补课等减负规定。

(四)普遍开展一次家校联动各校要坚持校协同,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开展科学合理指导,引导并督家长切实履行校外教育监护职责,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有意识控制孩子在家使用电子产品时长,监督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合理安排孩子的要家学习起居时间,保障睡眠时间,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

(五)普遍完善一次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配备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教育局会组织对中小学照明、课桌椅等设施情况的普查,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有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对不符合条件的要限期整改,确保学校教室照明达到卫生标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部署。各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和幼儿视力保护工作,针对影响视力的得点因素,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利用春季学期开学有针对性进行部署本地本校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

(二)丰富教育形式。各校要紧扣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互动感强的爱眼护眼科普宣传。总结推广有益做法,营造全社会关注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宣传公益。各校要坚持公益,严禁任务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教育月活动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活动。

(四)注重联动协调。各校要主动对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专业医疗机构,加强教卫联动,积极邀请专家进校园开展专题讲座,实施科学指导,合力加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月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校2021年春季学期视力普查汇总情况,请于4月20日前上报,上报形式另行通知。联系人:蔡永环,联系电话:87965055。

 

 

 

西湖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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