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教育局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后工作方案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培训机构: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20〕45号),以及杭州市《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杭教防控办〔2020〕47号)等相关通知要求,为全面做好我区学校、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落实秋季开学前相关工作
1.加强开学前组织领导。各校各单位要充分认清秋季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站位,及时调整成立秋季开学工作专班,要充分发挥开学工作专班作用,共同做好开学前后校园周边交通与治安管理、疫情防控处置、舆情管控等保障工作。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要求,对照春季开学工作方案,查漏补缺,进一步细化完善秋季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2.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各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提前筹划、及早准备秋季开学工作,做到“六个一次”:
开展一次全覆盖、有重点的师生健康排摸工作。开学前,各校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含食堂、保安等人员)开展健康监测申报和排摸工作,做到每一位师生员工开学前 14 天(自8月16日始)的行动轨迹清、涉风险“应检尽检”情况明。学生回校、报到和教职工返岗前必须向学校提交相关健康申报表(前期已发至各校)。要求开学前14天内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家长主动申报,学校要跟进了解其检测情况和后续健康状况,家长如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应立即主动告知学校。各校要按照“应检尽检”原则,妥善做好近期公布的中高风险区域返杭师生员工的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落实居家(室)观察14天措施,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师生员工不得返校上岗上学。
组织一次校园环境整治。开学前一周各校要对照春季开学相关工作标准,按照西教防控办〔2020〕8号文件《西湖区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要求,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与预防性消毒工作,彻底清理整治校内卫生死角。要全场所整治并清除积水,消杀蚊蝇,同时做好登革热防控,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组织一次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专题全员培训。各校要强化医务人员、安全保卫干部等校园防控队伍配置和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与突发事件处置演练。区教育局将组织学校分管校园长及保健医生进行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专题培训,明确防控责任和具体要求,掌握正确的疫情处置流程。各校要在开学前,结合开学准备工作,利用教职工大会等时机,对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新入职人员进行一次卫生防疫工作的教育培训。
开展一次开学演练。开学前,学校要组织专门的应急处置演练,模拟疫情发生时应急处置流程,让学校相关人员规范、熟练地掌握应急处置流程。
开展一次学生心理健康排摸。开学前要安排班主任、心理专兼职教师与心理高危学生家庭联系沟通,逐一开展拉网式心理排查,了解学生近期的学习情况、重大情绪变化以及亲子关系情况。
开展一次开学准备情况自查。在开学前两周对照《浙江省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检查清单》(详见附件1)进行自查,并报西湖区教育局综合教育科。教育局根据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准备自查情况,在开学前一周,会同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学校疫情防控、开学准备、校园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予开学。
3.启动家庭每日晨报。8月24日开始,各校师生要如实做好钉钉系统日报,出现发热超过37.3度、不明原因引起的严重咳嗽、上吐下泄症状、家庭同住成员有红黄码、家庭同住成员有发热超过37.3度、去过境外或者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地区、家庭成员去过境外或者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地区、出现其他传染病性疾病或者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种情况,需要及时上报学校和教育局。各校要做好一年级新生和幼儿园小班市民卡申领情况统计,组织未办理市民卡的新生(插班生)申领市民卡。
4.完成物资储备工作。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储备足够数量(确保15个工作日)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学生应当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各学校要按规定设置(临时)隔离室(点),对体温检测仪等各类防疫设备设施做好检测维护。
5.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开学前对食堂各场所全面进行清洗和消毒,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餐车和所有餐厨用具全部进行高温消毒。做好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对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完成清理,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检查和指导工作;对饮用水全面排查,开学前完成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6.及时做好提醒告知。各校要通过“告家长书”等多种途径和渠道加强学生返校安全教育和提醒工作,明确告知学生健康申报、疫情防控要求及开学返校注意事项,并建议在杭师生近期非必须不离开杭州,确需出杭的师生应向学校报告,返杭后经学校核查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后方可返校。
7.规范开学前校园活动。开学前,校园继续实施封闭管理,任何学校不得把校舍租借给其他社会机构使用,也不得组织和接待各类夏令营、研学旅行等学生集聚性活动。学校如在开学前组织新生国防教育或军训活动,要制定完备周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提前向普通教育科事先申报,做好受训学生前14天的健康摸排工作;严禁聘用近期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担任教官。建议军训安排在学校进行;军训期间要深入细致做好防暑降温、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
8.加大培训学校监管力度。及时全面了解暑期民办培训学校规范办学情况,加强监管,统筹做好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和防暑降温、食品安全等工作。秋季培训开始前,各培训学校参照执行以上规定,抓好教师健康状况摸查,杜绝近期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上岗。
二、有序做好开学后防控工作
9.分批分期有序报到。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时间为8月31日,各校要采取分批、分期报到的方式,有序组织学生返校。中学可采取分年级错时报到的形式返校;小学可在31日上午分两个批次组织2-6年级学生、一年级新生报到,同时做好2-6年级错时上下学工作;幼儿园可在8月31日分批次组织中大班、小班新生家长做好床铺、被褥安置和报到注册工作,9月1日起中大班正常入园,9月2日起小班新生分批进行适应性活动,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入园。
10.科学制订教学计划。统筹制订新学期教育教学计划,健全常态化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合理安排教学时间,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省有关要求,确保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和省定地方课程。强化教研指导,优化教学方式,合理把握教学进度,做到教学内容、教学时长和教学进度适当适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严格控制作业总量,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优化体育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稳妥开展校内各项文体活动,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上好“开学第一课”,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健康教育、卫生防疫和安全教育。
11.做好错时上下学。学生到校(园)时间应分年级错时到校。500人以上的学校应分年级错时、错峰到校,可分年级、分班级分批离校,防止校门口交通拥堵、学生和家长聚集。住宿制学校要实施最小单元网格化管理,可以年级、班级、校区、专业、楼栋等为单位进行学习、生活、体育等活动。幼儿园除报到当日,平时严控家长入园,新生适应性活动期间可以设置家长专门通道;中小学家长原则上不进校园。
12.继续家庭每日晨报。家长要在每天上学之前做好孩子的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出门,并做好每日晨报。对出现发热等情况如实做好钉钉系统日报,各校要重视对晨报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及时跟踪反馈。
13.精准做好每日排摸。学校每日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校师生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师生,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记录并汇总相关情况。
14.持续强化校园管控。继续全面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所有车辆、人员出入校门须严格实行登记查验、“测温+亮码”等通行制度。各级各类校园均暂不对外开放,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各校园和培训机构在学生进校时必须先亮健康码再测体温,体温无异常进校进班。体温异常的由校医评估后,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分类处置;教职工及其他进入校园的任何人员,无“绿码”和体温异常的应立即予以劝返。
15.继续做好其他常规管理。继续午间(晚间)体温检测。每天做好午间(晚间)体温检测,制订师生员工体温午检操作管理方案,明确时间、地点、人员及职责、流程等要求。做好午餐午睡管理。根据校园实际情况,继续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建议自带饭盒。尽量避免人员集体用餐,可按年级分时段进餐、送餐到班级的方式,就餐时适当保持距离。幼儿园要加强午睡前后的消毒通风工作,保持午睡区域和寝具的卫生清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各校要每天实施消毒措施,日常以擦拭为主,要定期对教室、宿舍、办公室、洗手间、隔离区域等场所进行卫生消毒和通风,每日早中晚至少各通风1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一周按照《西湖区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执行。各学校要及时做好教室空调的维护清洁工作,按照省疫情防控办〔2020〕90号要求,规范使用教室空调,保持合适的室内温度。开学后食堂、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落实食堂员工健康申报制度,杜绝带病上岗。
16.加强心理健康辅导。继续做好师生心理筛查和辅导工作,关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理状况,建立动态排查上报和跟踪记录制度,特别是入校新生,要逐一开展心理筛查,并建立完善相关心理档案,发现有心理高危学生,及时登记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开设心理咨询、开通西湖区“和谐心”成长服务热线88062525等方式给予适当心理辅导。对未能及时开学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更要做好心理疏导。
17.规范活动管理。减少组织校(园)内外大型集体活动频次,包括大型室内报告会、年级开放日、家长会等聚集活动,暂不组织学生到校外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参加集体活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组织学生参加跨校的学习、竞赛、交流、实践等活动。教师外出考察学习、师生春游、社会实践等活动一律需教育局审批。小学学后托管服务和场地开放工作根据市区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18.加强卫生健康教育。秋冬季是传染病高发期,各学校要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维护学生心理健康为出发点,重视学生健康素养、心理素质、自我防护能力提升。要充分利用多种平台和渠道,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食品安全、近视防控等教育,引导和培养师生保持健康社交距离、实行分餐制、推进“公筷公勺”等卫生文明习惯,督促师生在校勤洗手,养成饭前便后洗手和打喷嚏时注意防护等个人卫生和自我防护习惯。加强体育锻炼和合理的户外运动,合理平衡膳食,提升师生健康素质。师生上下学要尽可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戴口罩。
19.出现症状处置预案。家庭晨检有症状。所有师生出现发热症状不得进校,应及时去医院就诊,非新冠肺炎疑似和确诊病例应根据就诊情况积极治疗,符合传染病防控规范要求后方可返校;新冠肺炎疑似患者要到定点医院治疗。晨检、午检及其他在校时间有症状。各校在晨检或午检中发现发热、咳嗽症状的,教职员工应戴口罩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学生应戴口罩送“临时隔离室”,并及时告知家长送发热门诊就诊,做好离校登记工作。各校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1小时内上报教育局和区属卫生疾控部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20.民办培训学校的防控。民办培训学校秋季培训工作,继续按照春季复课复训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1.《浙江省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检查清单》
附件2:中小学、幼儿园疫情发生应急处置流程
西湖区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