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西湖区教育系统2020年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和培训机构:
根据《西湖区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若干意见》(西委办【2020】2号)、《关于印发2020年度西湖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目标任务》(西分类【2020】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西湖区教育系统垃圾分类工作,形成教育系统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结合实际,加强科学管理、推动习惯养成、形成长效机制,特制订西湖区教育系统2020年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具体工作
1.完善设施设备。全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的更改相应四色垃圾桶标识标牌,不出现不符合要求的标识标牌,相关工作5月底全部完成。垃圾集中点配备完整四色桶(红、蓝、绿、灰)外,增加两个垃圾桶,其中一个存放污染过(比如快餐盒、垃圾袋等)可回收垃圾桶(蓝桶),另一个存放口罩的垃圾桶。教室、办公室配备双色桶(蓝、灰)和口罩投放垃圾桶,食堂配备双色桶(绿、灰),2020年年底逐步将黄色桶替换成灰色,并减少公共区域的垃圾桶配置数量。
2.签订回收协议。6月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和培训机构要完成与西湖环境集团签订可回收物收运协议,具体签订形式由教育局与西湖环境集团协商确定后再通知。
3.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学生、教职工层面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用好校内橱窗、公众号等做好垃圾分类公益宣传,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垃圾分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利用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契机,引导家长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涉及场地开放的学校做好社会人员进入校园后的教育提醒,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
4.提升分类正确率。各单位要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监管,设立垃圾分类指导员、监督员、管理员等岗位,设置定时投放时段,并由专人指导。减少其他垃圾的产生,逐步提高师生垃圾分类的正确率。各单位垃圾分类正确率达到(以下简称正确率)95%以上。
5.形成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形成垃圾分类工作管理机制,做到有专人检查、专门反馈、及时跟进,形成校园内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使垃圾分类工作成为学校师生的自觉行动。
6.总结工作经验。各校要及时总结本单位的优秀做法,形成经验总结,每月向区分类办(区分类办邮箱qbt9706@dingtalk.com)、各类媒体单位等报送不少于1篇宣传稿件,教育局将对录用情况适时反馈。
7.创建分类示范校。7月底之前教育局将组织垃圾分类专家小组评选西湖区教育系统垃圾分类示范校。垃圾分类示范校的评选标准见附件1,达到示范校的学校和幼儿园将发放荣誉证书,作为年底学校特色考核加分。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结合实际完善校(园)创建方案,加强科学管理、推动习惯养成、形成长效机制,努力做到垃圾分类校园全覆盖、垃圾真分类、垃圾逐步减量。
2.加大督查。学校、幼儿园、直属机关要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监管,强化自查自纠。教育局将组建专职督学队伍、机关联络员队伍等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督查。对于垃圾分类工作不到位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局普通教育科,同时定期通报检查结果。
3.考核追责。学校垃圾分类工作是省市区重点推进的工作,是教育系统“美丽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如在区级及以上各部门被通报的,或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责任不落实的,教育局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具体考核量表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