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开学复课和校园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民办培训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水平,确保防疫期间开学复课和校园日常消防安全,根据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复课和校园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杭教安[2020]1号)和西湖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西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消安委[202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一次隐患自查自改。各校(单位)、校外培训机构应按照“先排查、后开学”的原则,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紧盯学生宿舍、食堂、多媒体教室、实验室、档案室、库房、消防控制室以及校内经营性场所等重要部位,重点检查各级各岗位责任落实,用电安全管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管理,消防指示标志、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和维护保养,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等情况。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逐一登记造册,列出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跟进落实、闭环管理。
二、开展一次现场服务指导。各校(单位)、校外培训机构应主动对接属地消防救援部门。各消防救援部门要在开学前后对学校开展一次现场指导服务,按照“一校一策”的方式,指导分析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及时督促隐患整改,落实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特别是要按照西湖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西消安委办〔2020〕2号)文件要求,做好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的施划工作,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按照《西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西消安委[2020]8号)做好校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同时,各消防救援部门要联合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经营性场所进行摸排检查,加强在校学生外宿、有关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做好校园周边消防安全工作。
三、开展一次消防教育培训。利用开学复课前后时间,各校(单位)要用好线上和线下两个平台,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能力)为核心,分批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进一步明确各级各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职责和工作任务。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开学第一课”教育内容,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专家讲座、消防演练、灭火实践和板报宣传、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和途径,适时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布置一份消防知识家庭作业,增强学生和家长消防安全意识。有条件的学校可联系当地消防站或街道、社区消防教育馆开展专门培训,确保培训效果。
四、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对寄宿学生每月至少开展1 次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以班级为基本单元,组织开展消防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在紧急情况下逃生自救能力。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要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齐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强化日常拉动演练,做好初起火灾处置准备。消防救援队伍应加强对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等重点部位的调研,熟悉了解、准确掌握建筑结构、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通道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管理等情况,及时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训练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即予快速、安全、高效处置。
附件:学校开学复课消防安全提示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杭州市西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