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杭州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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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区教育局(社发局)、市区各初中学校: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杭州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杭教办高中〔2015〕210号)精神和要求,为认真做好2016年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下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2016年体育中考)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请各区教育局(社发局)、初中学校积极配合,认真做好以下有关工作。
一、报名流程
(一)市区初中学校2016届毕业班学生
1.凡符合《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杭州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杭教办高中〔2015〕210号)中报考条件的具有市区初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毕业班学生,向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2016年体育中考。
2.各校将《杭州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有关规定》(杭教办高中〔2015〕210号附件2)印发给每位报考的学生及家长。
3.学校组织学生完成信息采集工作(详见附件1)。在“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摄像信息导入、必要信息填报和相关信息核对后,统一打印《体育中考报名表》(需有照片),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监护人)核对签名确认,学校组织核查并填写《报名情况学校汇总表》(详见附件3),在指定时间报送杭州市师生发展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指导中心将根据各校在“信息管理系统”上的报名情况,监制“2016年杭州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学生取得准考证才能参加2016年体育中考。
4.学校组织每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杭州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报项系统”,进行网上选定考试项目(含免考项目)。二次报项系统开放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到场考试时,已选定的考试项目不能更改。
5.符合报名条件的每位考生共可报名参加二次考试。第一次考试,可从三大类考试项目中各选定一个项目(共三项),分别参加一次考试,不收费;第二次考试,可在未获满分的类别中各选定一个项目参加考试,每项每次收费5元(经市物价局备案)。
6.申请免考的考生,依照《杭州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报杭州市师生发展指导中心批准后(免考申请时间安排见附件2),可免考一类、二类或所有类别项目(免考成绩每类为7分,三类全免为21分)。免考耐力类的考生不能选考跳跃类中的1分钟跳绳项目。已参加过第一次考试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已考类别的免考。
7.已获准免考的考生,若身体恢复健康需参加正常考试者,依照《杭州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报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批准后,凭有效准考证方可参加正常考试(只允许参加尚未组织进行轮次的考试)。
(二)个别生
符合《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杭州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中规定报考条件的外地初中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往届毕业生(简称个别生)参加2016年体育中考,需经杭州市教育局初教处审核后,向指导中心报名(参加尚未组织进行轮次的考试)。此项工作在2016年寒假后进行,具体时间和报名办法将在“杭州教育网”(http://www.hzedu.gov.cn)、指导中心网站(www.xhjy.edu.cn)等公布。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
1.2016年共组织二次考试,分批进行。首次考试时间为2016年3月12日至20日(含工作日),其中3月12日至13日为游泳考试时间;第二次考试时间为2015年4月9日至4月24日(仅双休日),其中4月9日为游泳考试时间。当日开考具体时间为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6∶30。请假考生将进行集中补考,时间和地点在办理请假手续时告知。各校具体日程安排将在下学期开学初发放,如遇恶劣天气等突发情况,以当时通知为准。
2.游泳考试考点设在杭州市大关游泳健身中心(大关小区东四苑18号)。
3.个别生考试时间、地点在报名时告知。
三、考试具体操作办法
1.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2016年体育中考参考项目单”(以下简称参考项目单)在规定时间到规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考点参加的考试,成绩无效。
2.进入考点前,考生需用水笔或圆珠笔,字迹清楚地填写参考项目单上的相关信息,即:学校、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及考试日期。
3.学校统一组织,以班级为单位,整队分批进入考点。在候考区列队等候,由场地工作人员安排至检录处进行检录。带队教师可凭指导中心当年统一下发的有效证件进入考点候考区(不得进入考试场地)。
4.参加场地考试具体程序:①考生根据自己选定的项目组合,在检录处相应指示牌前列队检录;②检录员核对身份,收取准考证及参考项目单,分批带领进入考场;③考生每到各项目考场,均由裁判验证身份并在参考项目单上加盖身份验章后,方可参加考试;④在检录员的带领下,考生完成当日所有项目考试后,至成绩录入处录入成绩;⑤考生取回本人成绩单及准考证,即完成本场次考试。
5.参加游泳考试具体程序:①考生按规定时间(以游泳入场券上的具体时间为准)凭本人准考证、参考项目单到游泳考试考点检录处列队检录;②进入游泳场馆由裁判验证身份并在参考项目单上加盖身份验章后,方可参加考试;③由场地工作人员安排泳道参加考试;④考试完成后,考生取回本人准考证并至成绩打印处当场候取成绩单,即完成本场次考试。
6.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当场向当值裁判反映,由该考试项目裁判组长进行核实和处理,如考生仍有异议,由裁判组长提请主考裁判进行核实和裁定。
四、请假与补考
1.因病请假的考生必须凭医院证明(女生例假凭就读学校医务室开具的证明),由带队教师统一收齐有关证明、准考证、参考项目单,在本场次考试开考前,到考点成绩录入处(游泳项目请假至游泳考点检录处)办理该场次所有考试项目的请假手续(即非游泳项目不得单项请假)。未办理请假手续不参加考试者,视作自动放弃本场次考试。
2.已办理请假手续的考生,按请假补考通知单上的规定时间参加补考。参加补考需先到规定考点的成绩录入处进行销假,后凭本人准考证和参考项目单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不参加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本场次考试。
3.如遇特殊情况(如集体流感)有较多考生需办理请假手续的,请学校尽早联系指导中心,办理集体请假手续。
4.体育中考原则上不办理因事请假,若因代表学校参加市(区)级学生活动需要请假者,请学校开具请假证明,并提供相关活动文件(通知),考前一周到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1.各校需定期查看本校的招考热邮,届时各校日程安排表等事宜将通过此邮箱一并下发。
2.每次考试完毕后第二周,考生可上指导中心网站(www.xhjy.edu.cn)点击“体育中考”—“成绩查询”进行个人成绩查询。
3.指导中心地址:下城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杭州市教育技术综合楼8楼。
杭州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办公室
杭州市师生发展指导中心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2:
杭州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有关规定
为促进和保障杭州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中考)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现就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下同)体育中考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符合报考杭州市区体育中考条件的 2016届毕业班学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下同)须认真阅读本规定,如实填写《杭州市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生基本信息和体育中考报名表》(另发)。
二、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考试安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按下述规定申请免考。
1.肢体残疾,心、肺、肝、肾等有疾病或患有哮喘,身体有伤病,不能正常参加体育中考的学生,凭市级残联(肢体残疾者)、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可申请免考其中一类、二类或所有类别项目(免考成绩每类为 7分,全免为 21分)。申请免考耐力类的学生不能选考跳跃类中跳绳(1分钟)项目。
2.申请免考须在第一次考试前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由学生及家长向所在初中学校领取并填写《杭州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附后),并附相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报所在学校。学校依据学生身体实际情况(如:历年体检情况、是否免修体育课、是否正常参加体育锻炼等),对学生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填写《2016年杭州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汇总表一》(附后),并将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稿)及学生申请表、证明(证件)复印件报所在区教育局(社发局)。区教育局(社发局)审核后,填写《2016年杭州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汇总表二》(附后),将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稿)和学校上交的材料按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和要求见《2016年杭州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办法》)上报杭州市师生发展指导中心,指导中心将审核结果反馈至
各区教育局(社发局),由各区教育局(社发局)反馈至初中学校,初中学校负责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免考的,学生或家长凭考生准考证,按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已参加过第一次考试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已考类别的免考。
3.因身体疾病或伤病,经申请已获准免考的学生,在考试期内,若身体恢复健康需参加正常考试者,须由学生及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市级及以上医院相关证明,经所在学校、区教育局(社发局)审核同意,报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批准后,凭有效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只允许参加尚未组织进行轮次的考试)。
三、准考证仅限于考生本人使用。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进入考点并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考试的,取消参加本场次考试的资格。临考前,因突然生病、女生例假不能参加考试者,由本校带队老师凭有关证明在本场考试前,到考点办理该场次所有考试项目的请假手续,并按要求参加后续安排的考试。未办理请假手续者,视作自动放弃。
四、考生进入考点后,须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尊重并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安全、有序、认真完成考试。考试开始前,考生应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防止考试时发生运动性意外伤害。若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当场向当值裁判反映,由该考试项目的裁判组长进行核实和处理,若考生仍有异议,由裁判组长请主考裁判进行核实和裁定,并在成绩单上签字。考试完毕,考生应及时离开场。考生若扰乱考试秩序和纪律,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严禁各类舞弊行为发生。考生不得采取冒名顶替、在成绩登记表中填写不实信息或改写考试成绩等舞弊手段获取虚假成绩。对参与舞弊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将给予相关考生当年该类别考试成绩作零分的处理,并取消其舞弊考试类别继续参加考试的资格,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中由所在学校给予相关项目及操行等第降等评定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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