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评选2013年中小学生清明祭英烈优秀活动案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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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评选2013年杭州市中小学
清明祭英烈优秀活动案例的通知
杭教宣〔2013〕5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直属学校:
中华民族自古就有祭奠先贤、缅怀英烈的优良传统。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我们的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感恩”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杭州市教育局和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决定继续在清明节前后组织开展中小学祭英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永远的铭记。
二、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
三、活动时间
2013年4月1至5月8日。
四、活动内容
要求各中小学校积极组织中小学生通过主题团日、队日、班会、清明节、青年节等重要节日、纪念日,积极利用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等校外教育场所的教育资源(包括登陆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网站“http://www.zjgmls.net”等),组织学生祭扫烈士陵墓、参观陈列展览、上网祭奠英烈等,广泛开展以缅怀革命先烈为主题的班(队)会活动、慰问烈军属、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引导中小学生珍惜幸福生活,继承先烈遗志,立志报效祖国,深入推进革命传统教育,不断增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
五、案例要求
清明祭英烈活动案例要求主题明确,内容丰富,措施实在,形式有效,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真实感人。活动符合中小学生的认知规律,尊重中小学生的主体地位,注重学生的实践体验,善于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具有时代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学生乐于参与并成效明显。
活动案例由两部分构成:1.活动实录,要求字数在3000字以内,用A4纸打印,标题字体为小2黑体加粗,正文字体为小4宋体;内容包括:活动标题、学校名称、活动目的、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参加人员、活动过程(主要内容和形式等)、活动成效、反思总结等,陈述要求清晰简洁,避免空话套话。2.活动视频,要求以DVD录像光盘形式呈现,时间在30—50分钟内,能真实反映活动过程中的主要内容。若上交的DVD录像无法正常播放或图像、声音模糊,将取消参评资格。
六、报送办法
以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和直属学校为单位,在初评的基础上,萧山区、余杭区限推荐8个案例,滨江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限推荐3个案例,其他区、县(市)教育局限推荐6个案例,风景名胜区和直属学校限推荐1个案例参加评选。每个案例要求报送光盘一式三份(Word文稿和视频资料一并刻录入光盘)。所有报送材料在评选结束后不再退还,如需留存,请在报送前自行备份。各校推荐的活动案例于2013年5月10日前,送交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服务器服务部(杭州市延安路511号元通大厦716室),邮编310006,联系人:惠娜,手机:13616520132。
七、其他要求
本次活动的通知和有关要求、动态等,请访问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网站(http://www.zjgmls.net)。评选方式为专家评审与网络公众评选相结合。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3年4月1日至6月10日中午12:00止。活动组委会将从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若干名予以表彰。
附件:《2013年杭州市中小学清明祭英烈优秀活动案例申报表》
2013年杭州市中小学清明祭英烈优秀活动案例申报表
学校名称(盖章):
活动标题 | ||||
活动目的 | ||||
活动时间 | 活动地点 | |||
参加人员 | ||||
联系人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活动过程、成效(可另附页): | ||||
反思总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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