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深化基础育课程改革, 为中小学生提供一个展现综合性、实践性、研 究性学习成果的平台, 促进学校扎实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培养学生学以致用、解 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根据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关于 2023 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综 合实践活动成果征集评选活动[杭州教研(2023)第 23 号]的要求,面向全区中 小学征集学生实践活动成果。 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在校学生由个人或小组合作产生的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均可参加评比, 已 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单位举办的同类评比或征集活动中获奖的不再参加。
二、征集要求
1.成果范围: 成果材料应如实地反映学生在某一主题活动中, 通过多种实践 方式(如考察探究、设计制作、社会服务、职业体验、场馆学习、队团活动等等) 取得的学习成果和真实体验记录,内容丰富,思路清晰。
2.申报主体: 成果的作者应是学生。可以是个人成果,也可以是集体成果。 集体成果征集可以署集体名,也可以署主要作者的名字(不多于 6 个)。指导老 师不超过 2 个。
3.成果内容:成果以跨学科研究性学习成果报告和社会实践成果报告的形式 为主。学生成果报告由题目、摘要、正文、 参考文献构成。其中正文包含背景与 意义,过程与方法、结果 与分析、结论与讨论四个部分。成果报告中需要体现 对活动过程和结果的系统梳理和有效反思。成果报告格式可参考浙江科技出版社 《高中综合实践活动》、浙江教育出版社版《浙江省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 指导意见》中的学生成果报告样例。
4.字数限定:成果主体报告应简洁明了,注意控制字数,初中 3000 字以内。
5.成果附件: 上报成果时, 应将学生所写的文本、实物作品照片和实践过程 记录单等相关事实性材料的照片,作为附件一起打包递交。
6.成果来源: 征集的成果是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部 2017 年版《中小学综合 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目标、内容, 基于学生发展的实际 需求, 以考察探究、社会服务、社会实践、设计制作为主要的活动方式, 组织开 展课程活动过程中指导学生形成的相关成果。推荐的成果请注明类别(考察探究、 社会服务、设计制作、 职业体验及其他)。
7.每个成果的推荐材料容量不得超过 20M。
三、名额分配
每所学校最多报送 2 项,个人成果仅限 1 项。
四、上报要求
1.报送方式与日期:4 月 23 日前按通知要求发送至 1981315439@qq.com 。2.根据征集的具体情况,学校按规定择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