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浙江省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初赛线上参赛通道正式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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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1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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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进入中小学校的全省性竞赛项目名单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25号)文件精神,由浙江省朗诵协会主办的浙江省“丝路杯”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暨“首届浙江省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于2020年12月30日在全省各地同步启动,初赛线上参赛通道即日起开放,欢迎全省在校中小学生踊跃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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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名称


首届浙江省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浙江省朗诵协会


承办单位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城市之声

宁波市朗读联合会

嘉兴市南湖区朗诵家协会

FM98.7台州综合广播

金华市朗诵艺术协会

金华广电艺术培训中心

衢州市朗诵协会

温州市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

舟山广电星学院


技术支持

读者之星网

三|大赛时间

初赛:2020年12月30日——2021年4月30日

复赛:2021年5月21日——2021年7月20日

决赛:2021年7月21日——2021年8月31日

四|参赛对象

全省在校小学生、初中生、普通高中生、中职生。

五|大赛组别

大赛共设5个组别:小学低年级组(一、二年级)、小学中年级组(三、四年级)、小学高年级组(五、六年级)、初中组、高中组。

六|大赛赛制

大赛设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初赛由分赛点组织开展;复赛由分赛区组织开展;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开展。

七|参赛说明

1.初赛通过线上参赛平台开展,每位学生只能报名一个作品,上传作品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


2.学生自愿报名,免费参赛,按照初赛阶段的当下在读年级选择对应的组别,不得跨年级报名。


3.作品内容:浙江省中小学校语文课本篇目(可跨年级选择作品,但不能超出所在组别的年级范围)。


4.作品形式:个人朗诵作品,可通过适当的辅助手段展现课文内容。


5.参赛方式:登陆线上平台,手机号码实名注册,按目前就读学校所在的行政区域划分选择对应的分赛区、分赛点,上传参赛作品前须完善个人信息(学生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所在学校、年级),按目前就读年级选择对应的参赛组别,并填写作品名称、作品简介(选自*年级语文课文,作者***)等信息。将录制好的朗诵视频作品上传成功后,待管理员人工审核通过才能在平台上显示。

(部分赛区将配合疫情防控的要求组织线下初赛选拔,请密切关注当地的赛事通知。)


6.参赛视频要求

1)作品支持 mp4、mov、3gp、avi、wav、ogg、flv格式,视频总时长不超过 5 分钟,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大小不超过500M。 


2)视频开头须自报作品名称,不得出现参赛者姓名、学校等与身份相关的信息。 


3)视频须横屏录制,参赛者须半身景别出镜,站立完成,背景须单色调,建议白色或蓝色。 


4)作品视频要求同期声录制,禁止后期配音。

八|评选标准

1.使用普通话,语音标准,吐字清晰,音量适当。30分) 

2.脱稿朗诵,情感真挚饱满,语调朴实,语流顺畅,节奏得当。(30分) 

3.文本理解深入,结构层次鲜明,基调把握准确,表达富有感染力。(30分) 

4.着装得体,仪态大方,形式富有创意,整体和谐自然。(10分)

九|奖项说明

1.每个组别设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单项奖若干,“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颁发纸质获奖证书。

2.初赛:所有上传成功并通过后台审核的作品均可获得一张电子版“完赛证书”。已入围复赛的,自5月21日起可在“我的用户信息”里获得复赛入围证书。

3.复赛、决赛获奖名单均通过“浙江省朗诵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首届浙江省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官方平台发布。

十|其他事项

1.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严禁有关单位以本次比赛名义向参赛者及学校收取报名费、参赛费等。大赛设举报电话0571-86700785和电子邮箱:zjslsxh2017@163.com,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作品应为参赛者本人出镜录制,一经发现出镜者与参赛者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则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3.本赛事所有通知及相关信息将通过“浙江省朗诵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首届浙江省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官方平台发布。 

4.有关本次活动各项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大赛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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