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关于2021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活动的要求,组织开展2021年杭州市中小学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活动。成果报送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比对象
全区在校学生由个人或小组合作产生的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均可参加评比,已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单位举办的同类评比或征集活动中获奖的不再参加。
二、评比要求
1.成果范围:成果材料应如实地反映学生在某一主题活动中,通过多种实践方式(如考察探究、设计制作、社会服务、职业体验、场馆学习、团队活动等等)取得的学习成果和真实体验记录,内容丰富,思路清晰。
2.申报主体:成果的作者应是学生,可以是个人成果,也可以是集体成果。集体成果征集可以署集体名,也可以署主要作者的名字(不多于6个),指导老师不超过2个。
3.成果内容:成果以活动报告的形式为主。学生成果报告由题目、摘要、正文、参考文献构成。其中正文包含背景与意义、过程与方法、结果与分析、结论与讨论四个部分。成果报告中需要体现对活动过程和结果的系统梳理和有效反思。允许报告正文中适当配以图片和图示,篇幅较长的反思日志、心得笔记可作为附件。
4.字数限定:成果主体报告应简洁明了,注意控制字数,初中2000字以内。
5.成果附件:上报成果时,应将学生所写的文本、实物作品照片和实践过程中的记录单等相关事实性材料的照片,作为附件一起打包递交。
6.成果来源:征集的成果是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部2017年版《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目标、内容,基于学生发展的实际需求,以考察探究、社会服务、社会实践、设计制作为主要的活动方式,组织开展课程活动过程中指导学生形成的相关成果。选送的成果请注明类别(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及其他)。
7.每个成果的推荐材料容量不得超过20M。
三、名额与报送方式
5月6日前成果发送至邮箱:1981315439@qq.com,学校审读后,根据评比要求择优报送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