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0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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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0年04月02日

各中小学校、校区:

 为推进深化课程改革,促进我市中小学深入开展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学以致用、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给广大师生一个展现成长与成果的平台,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决定举行2020年杭州市中小学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活动。成果征集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比对象

全市在校学生由个人或小组合作产生的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均可参加评比,已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单位举办的同类评比或征集活动中获奖的不再参加。

二、成果要求

 1.成果材料应如实地反映学生在某一主题活动中,通过多种实践方式(如调查访问、实验观察、设计制作、文化展示等)取得的学习成果和真实体验记录,内容丰富,思路清晰。

 2.成果的作者应是学生。可以是个人成果,也可以是集体成果。集体成果征集可以署集体名,也可以署主要作者的名字(不多于6个)。指导老师不超过2个。

 3.成果以活动报告的形式为主,适当配以图片和图示,允许以反思日志、心得笔记作为辅助。题目自拟,文体不限,但需要体现学生对活动过程和结果的系统梳理和有效反思。

 4.成果说明应简洁明了,注意控制字数,小学1000字以内,初中2000字以内,高中4000字以内。

 5.上报成果时,应将学生所写的文本、实物作品照片和实践过程中的记录单等相关事实性材料的照片,作为附件一起打包递交。

 6.征集的成果是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部2017年版《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目标、内容,基于学生发展的实际需求,以考察探究、社会服务、社会实践、设计制作为主要的活动方式,组织开展的课程活动的相关成果。推荐的成果请注明类别(考察探究、社会服务、社会实践、设计制作)。

 7.每个成果的推荐材料容量不得超过20M。

 8.5月4日前提交成果初稿至邮箱:1981315439 @qq.com,经过筛选、修正后定稿,择优推荐上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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