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校区:
为推进深化课程改革,促进中小学扎实开展实践活动,并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展现成长与成果的平台,努力培养学生学以致用、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决定举行2019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区三年级以上的在校学生由个人或小组合作产生的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均可参加评比,已在区级或区级以上单位举办的同类评比或征集活动中获奖的不再参加。
二、成果要求
1.参加评比的成果材料应如实地反映学生在某一主题活动中,通过多种实践方式(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和职业体验等)活动中取得的成果和真实体验,内容丰富,思路清晰。
2.成果的作者应是学生。可以是个人成果,也可以是集体成果。集体成果征集可以署集体名,也可以署主要作者的名字(不多于6个),指导老师不超过2个。
3.成果以文字说明为主,适当配以图片和图示。题目自拟,体裁不限。
4.成果说明应简洁明了,注意控制字数,小学1500字以内,初中2000字以内,高中4000字以内。
5.推荐成果时,应将学生所写的文本、实物作品照片(按主视、俯视、左视三个视角拍)和实践过程的照片,作为附件一起打包递交。
6.推荐的成果请注明类别。义务教育段分校园活动、探究活动、校外活动三类;高中分社会实践和知识拓展两类。
7. 每个成果的推荐材料容量不得超过20M。
8. 4月21日前提交成果初稿至邮箱:1981315439 @qq.com,经过筛选、修正后定稿,呈交上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