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道路千万条,学法懂法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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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8年09月11日


金秋九月,万物更新,杭十三中的同学们转眼开始了开学第二周的生活。2018年9月10日7点半,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在钱塘校区进行2018学年第一学期法制教育安全进校园的宣传活动。



 

安全教育活动与晨会结合举行,首先进行晨会升旗仪式,初二(2)班薛子琪同学上台代表初一初二全体学生祝贺全体教师节日快乐并表达了诚挚的感谢。



接下来的重头戏,是翠苑派出所的白警官向全体初一初二年级的同学们进行本学期的校园安全教育,为同学们仔细地讲解了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有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聆听警官的教导,让安全意识常驻心中吧!




白警官在介绍中告诉大家,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这些行为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而且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作校园欺凌(暴力)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实施环境地区多为校园周边或人少僻静处。

根绝白警官的介绍,同学们了解到,2015年以来,校园欺凌案件呈爆炸式增长。2017年4月10日,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河道初级中学发生一起校园打架事件两名初三学生与两名初二学生因琐事发生口角,在厕所打架,导致两名初三学生受伤。2017年12月14日江苏泗阳穿城中学初三(2)班学生李某用本班级同学宋某某的喝水杯焐手,宋某某发现后与李某发生争执,回到宿舍后,李某动手打了宋某某耳光。相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白警官指出校园欺凌的发生多数是由学生之间的小摩擦直接引起的。施暴者缺乏法制教育,缺失同情心,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他们在受到法律的惩罚后纷纷表达悔意。在欺凌过程中,欺凌者会对受害者构成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给受害者带来双重创伤。这个世界上解决事情的方法有千万种,暴力解决是最错误的选择。惩罚的严密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欺凌发生。国家、社会和家庭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成长。防止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同学们要培养同情心,学会宽容待人,深知法制教育和明确校园欺凌带来的严重后果。此外,同学之间要注重培养健康良好的关系,相互督促,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当遇到校园欺凌的时候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能够勇敢制止,牢记报警电话110,当危险发生的时候,要保持镇定,向警方说明时间、地点、事情。最后,白警官期望各位同学成为有理想有抱负的新时代青年。

最后,教导处副主任甘恢玲老师宣布了2018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各类获奖名单,集团副校长杨鑫栋老师为初二年级期末考试前三名的同学颁发了奖品。

安全教育牢记心中,相信通过本次安全教育,在新的校区生活的杭十三中同学们会树立更加清晰的安全意识,预防校园欺凌,维护校园安全,新的学期共同维护一个安全的十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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