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总校)校园歌曲、歌词创作作品评比活动的通知
来源: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总校) 发布日期:2017-09-11
关于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总校)校园歌曲、歌词创作作品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位教师、学生:
为了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现决定于9月份举行校园歌曲、歌词创作作品评比活动,评比要求如下:
1.参评形式:以送交作品的形式参评。
2.参评组别:设歌词创作组、歌曲创作组、教师歌曲创作组三个组别。
3.参评要求:
(1) 歌词:贴近中学生活,突出学生的生活情趣与品位。内容生动、亲切、新颖,文字短小精悍、容易上口,通俗易懂。
(2) 校园歌曲:作品须是完整的歌曲作品。其中歌词可以引用他人创作或发表的,但需注明,也可以自己创作。旋律要求优美、明快,易于传唱,适合青少年学生的演唱特点和审美情趣,具有地域特色。题材、体裁及风格不限,上交时使用五线谱或简谱打谱形式上交。
(3)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
(4)为了能让更多的学生参与活动,一位学生只能有一首作品参加一个类别的比赛。
(5)在参赛作品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在一等奖中挑选出优秀作品参加西湖区“棒伢儿”作曲、作词比赛。
(6)作品一式三份(A4纸打印),每件作品的左上角表明组别(如:歌词组,但不得出现班级、姓名)我们将分组别进行评选。
3.作品送交时间:
(1)上交作品时间截止至2017年9月25日,逾期音乐组将不再接收作品。
(2)作品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25日12:30上交至音乐组。
杭十三中教育集团(总校)音乐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