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2015年西湖区中学生游泳选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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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青少年宫文件
来源:青少年宫 发布日期:2015-4-22 浏览次数:118
关于举办2015年西湖区中学生游泳选拔赛的通知
西少宫【2015】44 号
各中学: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培养学生积极主动的体育锻炼习惯,营造深厚的校园体育锻炼氛围,丰富广大同学的校园文化生活。现决定举办2015年西湖区中学生游泳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 2015年5月8日下午13:00
比赛地点: 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游泳馆。
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西湖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西湖区青少年宫
协办单位: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松木场校区
三、比赛项目:
初中男、女组:5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
100米仰泳、50米蝶泳、50米双人拖带、50米负重自由泳
四、参加单位和比赛分组
比赛分设初中男、女组,各校根据情况参加选拔赛,各校限报初中男、女组各一支代表队参赛。各代表队可报领队 1人、教练员 1人,运动员初中组每组限报 8名。
五、参赛学校和运动员资格
1.参赛学生必须是被所代表参赛学校正式录取,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注册在区内的学生。其学籍必须纳入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凡拥有双重学籍、多重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比赛(注:对非本省户籍的参赛学生要求需在本省/校正式就读两年以上)。
2.参赛学生的年龄和比赛年限按各学段的分组比赛年龄和比赛年限要求进行(即高三年级比赛年龄为1996年至1997 年出生, 比赛年限为1 年。高二年级比赛年龄为1997 年至1998 年出生,比赛年限为2 年。高一年级比赛年龄为1998 年至1999 年出生,比赛年限为3 年。其它年级依此类推) 。超出比赛年龄和比赛年限的,均不得参加比赛。
3. 运动员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赛,否则无资格参加。
4. 参赛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定,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方可进行注册报名参赛。
5. 凡目前属于或曾经属于国家体育总局或浙江省体育局正式在编、现役、试训以上的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比赛。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2014—2018游泳规则。所有项目都采用一次性决赛。
2.运动员每人限报三项,每单项每队限报2人。
七、奖励办法
单项比赛取前八名颁发奖状,如项目报名人数不足八人,按X-1录取名次。
八、报名
各代表队报名表(附件 1)于 5月 4日前通过K12发至西湖区青少年宫赵老师(sng_zm)。领队教练会形式、时间另行通知。
九、比赛经费
裁判费、工作人员费和奖状奖品由教育局负责,其他经费各校自理。
十、本次比赛由西湖区教育局主办,西湖区青少年宫承办,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协办。本规程由西湖区青少年宫负责解释。
西湖区青少年宫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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