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杭州市第十一届“七彩阳光”中小学生DV作品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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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3年07月03日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直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杭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广大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杭州市教育局和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决定联合举办杭州市第十一届“七彩阳光”中小学生DV作品大赛。大赛具体活动由杭州电视台少儿频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美丽新杭州
二、参赛对象
 杭州市中小学生。
三、活动要求
 
1.拍摄内容
 (1)拍摄内容之一:杭州正在从“西湖时代”迈向“钱塘江时代”。钱江新城座落在大气磅礴的钱塘江畔,已经建成了政府行政中心和城市管理中枢,开放了杭州大剧院、杭州图书馆、青少年发展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汇聚了众多民营企业、金融保险机构、商业综合体,吸引了大批社会精英和专业人才,既满足了市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成为杭州智慧的集聚地。钱江新城正在成为“杭州CBD,天堂新地标”。拍摄内容可以是以钱江新城为背景,以“新”(“新”品位、“新”时尚、“新”元素、“新”观念、“新”文化、“新”地标等)为主题,反映美丽杭州日新月异的变迁。
 (2)拍摄内容之二:可以是以中小学生所在的故乡日新月异的变化为题材,通过寻访记录,感悟幸福,感受美丽家乡的巨大进步。
 2.有关要求
 (1)参赛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2013年9月10日止,参赛作品可以由学生个人直接送交杭州电视台少儿频道策划推广部,也可通过所在中小学校或区、县(市)教育局,以及“七彩阳光”DV小记者团分站送交(请各有关单位在收到学生参赛的DV作品后,及时送交杭州电视台少儿频道策划推广部)。
 (2)拍摄参赛作品时请采用SP制式,时长在5分钟以内,成片作品要求送交DVD数据格式(或播放格式)光盘,送交作品时须附送“杭州市第十一届‘七彩阳光’中小学生DV作品送审表”(见附件,作品题目可根据作品内容自定)、书面打印新闻稿(使用A4纸,标题字体为黑体加粗2号,正文为宋体小3号)和1000字以内拍摄随笔(见附件,内容侧重在拍摄缘起、经过、感悟等)。
 (3)作品要求由中小学生独立拍摄、写稿、配音、剪辑成片,小主持人、小记者可根据拍摄实际需求现场出镜。每件参赛作品的学生署名限5名以内。
 (4)知识产权:送交的成片应保证所提交给活动组委会的任何视频素材均不构成对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侵犯,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活动组委会有权免费使用该视频资料。
 (5)杭州电视台少儿频道将于2013年3月开始宣传动员,利用频道资源制作宣传片等进行滚动播放,并尽可能为中小学生的拍摄提供具体的指导帮助。活动组委会将不定期组织DV小记者采风和培训活动。送交的作品经过评选评奖后,将在杭州电视台少儿频道中午12:00开始的《阳光午餐》栏目上展播。
 (6)奖励方式:活动组委会将根据收到的学生参赛作品情况,分别评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组委会将于2013年国庆节前后举行颁奖仪式,并将获奖DV作品刻制成光盘,赠送给获奖学生留作纪念。其中荣获一等奖的学生将被吸纳加入杭州市“七彩阳光”DV小记者团。
  希望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中小学校和直属学校积极发动中小学生参加本次大赛。
  联系单位:杭州市教育局宣传与德育处,联系人:张志龙、蔡宇冠,联系电话:87074131(传真)、87244819。
  联系单位:杭州电视台少儿频道策划推广部,地址:杭州市之江路888号杭州广电中心1512房间,邮编:310008,联系人:单雄,联系电话:89833566,传真:89833557,手机:1375827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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