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室电器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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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2年03月26日
处室电器使用制度
 
处室电器主要指空调、饮水机、电风扇等。
1.各处室电器用具必须经学校统一配备,方可使用。自行带入使用一经查实,按规定处罚。
2.处室允许使用的电器,必须注意用电安全,确保师生安全,下班切断电源。
3.发现用电器具出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报告,由电工修理。
4.根据季节、温度的变化按学校有关规定使用空调。
5.除实验室外,任何部门不得使用电炉。
6.学生教室用饮水机,一律切断电源线,以保障学生安全。
7.正确使用校内集团电话,节约话费,不用作闲聊,保障线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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