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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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3年12月30日
西湖区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实施意见
(试行)
加强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是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对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贯彻落实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推进学校特色创建和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促进我区中小学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区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水平,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 工作目标
(一)近期目标
到2014年,全区中小学均建设一批能基本满足学生不同兴趣爱好的学生社团,学校教师担任社团指导工作的比例达到70%以上,学生参与社团活动比例达到80%以上。
(二)中期目标
到2016年,全区中小学都建立起数量足够、能满足全体学生需要的学生社团,确保让每一位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一个学生社团的活动,学校教师担任社团指导工作的比例达到80%以上,学生参与率达到100%,并纳入学校课程管理体系和学生素质评价体系,建立起比较科学、规范的学生社团的运行、管理和保障机制。
(三)远期目标
到2020年,各中小学都形成一套较成熟的学生社团活动课程体系和运作模式,学生社团能满足学生兴趣培养和个性发展的需求,学校教师担任社团指导工作的比例达到90%以上,全区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在普及的基础上产生一批主题鲜明、富有特色、影响广泛的全校性、精品化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真正成为实施素质教育,有效促进广大青少年成长、促进学校特色发展的重要载体。
二、办法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1.区教育局成立区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工作指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由教育科、组织人事科、基财科、督导科、教师进修学校、青少年宫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全区学生社团建设的政策制定、经费落实、设施配备、教师培训、督导评估、业务指导等工作;由青少年宫具体负责全区学生社团活动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价工作。
2.各中小学要将学生社团建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整体规划之中,学生社团活动要与学校的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相结合;与学校的德育工作相结合;与团、队活动相结合;与学校的特色创建相结合;与学校的体育、艺术、科技活动相结合;与农村或城市学校少年宫的工作相结合;与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相结合。各校要成立学校的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社团的开发建设、活动策划和组织管理等工作。学生社团建设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由分管校长任副组长,由教导处具体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其他部门共同配合支持,形成校长室、教导处、年级组(或教研组)三级管理网络,切实保障学生社团活动所需制度、时间、场地、师资、经费、设备、活动、评价和服务等的落实到位。
3.各中小学要制定一系列社团管理制度与办法,来促进学生社团活动的规范开展。
(1)要实行学生社团成立审批登记备案制度。中小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学校审查同意,并报西湖区青少年宫备案。成立中小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社团学生应在10人以上(包括10人)。
b.有规范的名称,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c.至少有1名指导教师。
d.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和相关制度。
e.有社团团长(由学生担任)。
(2)各学生社团都要制定社团活动制度,做到“五有三定”,即有组织、有制度、有场地、有管理、有考评;定时间、定内容、定方式。各学生社团要按计划组织开展活动;学校要定期举行学生社团建设工作研讨活动和社团展示活动;对学生社团建设工作要建立考核与评优激励办法,保证学生社团活动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3)学校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做好下列管理工作:
a.学生社团的成立、登记和备案。
b. 对社团拟聘请的指导教师和顾问进行审批。
c. 受理社团成员的申诉,对学生社团违反本管理办法的问题进行处理。
d. 负责学生社团师资队伍的建设,有计划地对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进行“1+X”专业培训,提高教师一专多能的专业素养。
e. 对学生社团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f. 对学生社团运作情况作定期考核评价,对表现突出的学生社团给予表彰奖励。
2.多途径组织、开发学生社团活动
各校要根据学校师资、场地、文化传统、校本课程和特色创建等实际,多形式、多层次开发、组建一大批艺术类、体育类、科技探究类、人文类和综合服务类等学生社团,以满足让每一个学生至少参加一个社团活动的需要。要大力整合学校各种活动和课程资源,精心编制学生社团的活动计划和活动课程,不断丰富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逐步实现对学生社团活动的课程化管理。为适应学生社团活动课程的开发建设和实施,各中小学应组建社团活动教研组,积极开展对社团活动课程的研究和指导工作。
要积极开发“第二课堂”的育人功能,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学生社团活动服务。同时要积极探索校际间学生社团建设的互动,逐步实现校际学生社团资源的共建、共享。
学校要努力创造条件,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参加各层次的社团展示和竞赛活动,通过每年开展的学校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和读书节等活动,为学生社团搭建展示交流的平台,顺应学生多元的、个性化的发展,提高学生的道德、身体、人文、科学、艺术等素养。
3. 建立健全学生社团活动保障机制
学生社团活动的时间、场地、经费和师资是影响学生社团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学校必须为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相应的保障。
(1) 教育局将每年对直属中小学下拨专项社团经费,保障学校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2013年起按每生每年300元下拨。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社团活动所需器材的配置、指导教师的培养、聘请校外指导教师、成果展示和优秀社团、优秀学员的奖励等,但不能用于本校指导教师劳动报酬的发放。各校要确保做到专款专用,用足用好社团经费。对成果显著的社团,经教育局考核后给予专项奖励。教育局还将对学校社团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察审计,对不能专款专用、用足用好社团经费的学校,回收当年一定比例的社团经费,统筹追加给社团活动开展得好的学校。各民办中小学社团活动专项经费自筹,可参照此要求执行。
(2)各中小学要统筹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及第二课堂活动、晚托班管理、节假日学校少年宫活动等安排,保障学生每周1-2课时的社团活动时间,并为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提供一切可能开放的活动空间。
(3)要以“本校教师为主,外聘教师为辅”为原则,建立健全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制度,充分整合具有专业特长的学校教师资源、家长资源、社会热心人士资源等,多途径配备校内外专职和兼职指导教师来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指导教师应具备指导活动的专业能力与水平,能认真负责地组织社团成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校内教师所占比例要求达到80%左右,并逐年提高。同时要积极实施教师“1+X”培训,提高教师一专多能的专业素养,使每位教师都具备指导学生社团活动的能力。
要完善社团指导老师的评价制度,将社团指导教师的工作纳入教学工作量和绩效考核的范畴,给予政策上的鼓励支持,并在绩效工资中有所体现。
4.优化社团建设激励制度
(1)要积极探究学生参与社团活动情况的考评机制,将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之中,记入学生的成长记录册,并在每学期的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单中有所体现。
(2)要定期对活动成效显著的学生社团、团员和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区教育局将把学校的学生社团建设纳入对学校的年度考核指标,由西湖区青少年宫负责定期对各校中小学生社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设立专项奖励金对区级优秀社团、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同时,将每三年举办一次“西湖区学生社团文化节”,展示学校社团建设成果,评选表彰一批区“优秀学生社团”、“优秀社团学员”和“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组织学生社团建设研讨。全区每年还将结合艺术、科技、体育和少先队活动每年评选一批“棒伢儿”奖章获得者,并成立区级层面的“棒伢儿”欢乐总团,下设 “棒伢儿”艺术团、“棒伢儿”少年科学院和“棒伢儿”成长营,以此促进学生社团建设向着深层次、高质量的方向发展。区教育局还将定期组织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学生社团专项课题申报”、“社团论文”评选,并将其纳入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审序列,优秀的研究成果将得到表彰推广,并获得评职的相应条件等。
各中小学每学年要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突出的学生社团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积极引导学生社团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社团建设与管理的整体水平,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不断提升,并培育打造更多的精品社团。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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