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班会费的报销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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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2年08月31日

各位班主任:根据财务制度,请规范开据发票并请及时报销。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注意事项:
1.购货单位: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总校)
2.税号:330106762027605  (根据不同发票要求来提供)
3.货物内容:书籍、文化用品等
3.货物内容:如购货品种及规格较多,应令其开票单位开明细单并加盖印章.
4.金额:10元/生每学期
4.以开票时期为准请在1个月内报销(允许累积报销)。
5.签名:经手、验收: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核:学生处 行政校长、总校长
6.“关于班会费的使用的规定”详见十三中制度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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