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卫生制度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师生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每年一次),并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上岗。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具备三证,并随身携带健康证,以备检查。
2.保持室内、外环境整齐、清洁,及时清除蝇、鼠、蟑螂、蚊子等有害昆虫和滋生场所。食堂必须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清除室内烟尘油污,保持食堂内外整洁。
3.严把采购验收关,决不采购腐败变质的物品;采购包装食品应注意是否具备厂名、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
4.生熟食品要严格分开存放(菜橱、冰箱、容器),切生熟食品的砧墩要分开使用并注明标记,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5.洗菜必须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进行,荤菜一定要把血水冲洗干净后才能烹饪。
6.餐具必须洗净消毒后,方可使用。饭盒每天用蒸气消毒时间30分钟;熟砧板95%酒精消毒;熟食房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30分钟一个位置);其他餐具煮沸消毒三天一次时间30分钟。
7.做到每天留样工作:采样存放48小时,并登记日期。
8.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修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换洗衣服及工作服。
9.工作人员上岗必须带帽;衣帽每三天更换一次。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上岗前必需用1:300施康液洗手后,方可操作。餐具要用沙网罩盖,以免污染。
10.从业人员有感冒或肠道疾病症状的要安排暂离操作岗位。
11.食堂要安装有效的通风和防尘设施。
12.对本制度实行互相监督,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