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财产、校产损坏赔偿制度
1.在校学生应爱护国家财产,管好、用好学校各类财物。
2.班级财产赔偿:
(1)各班级财产,开学初由学校总务处统一移交各班级,并由班主任,学生干部与总务处签订财产保管合约。
(2)合约签订后,班级财产由各班保管,谁损坏谁赔偿。无法查实,由班级集体赔偿,故意破坏,加倍处罚。
(3)每学期期中、期末总务处进行两次大检查。根据个人损坏、大检查,平时检查中发现损坏情况,开出赔偿单。并纳入先进班级考核,并与班主任工作考核挂构。
3.学校其它财产赔偿:
(1)学校任何财产损坏、必须赔偿。
(2)故意破坏,从重处罚。
(3)学生在校园其它场合损坏财物,赔偿情况均纳入先进班级考核。
财产赔偿价目表
处室、班牌100元/块 路灯灯罩100~300元/只
讲台1000元/只 绿化指示牌50~100元/块
日光灯管10~20元/支 镇流器20~50元/只
启辉器3元/只 调速器30~50元/只
开关30~50元/块 漏电保护器50~300元/只
铝合金窗风扣10元/只 铝合金窗玻璃80元/块
气窗玻璃60元/块 大门全玻璃200~400元/块
厕所隔板、门板300元/块 厕所隔板锁扣20元/只
自来水龙头20~100元/只 墙面10~50元/洞
教室门600~800元/扇 门锁30~50元/把
喇叭100~600元/只 黑板500~800元/块
窗帘60~80元/块 窗帘滑轨15~30元/米
学生课桌160元/张 学生靠背椅80元/张
课桌椅脚套5元/只 教学仪器按实赔偿
备注:
1.未列入赔偿项目的有关财产价格均按实赔偿。
2.具体情况,视破损程度由总务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