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112号)和杭州市教育局人事处《转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实际,特报告如下:
一、建章立制情况。
根据国家和省市区的要求,制定本校治理教师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的实施方案和处理规定;制定十三中教育集团禁止有偿补课制度(学校)、十三中教育集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处理办法、十三中教育集团禁止有偿补课制度(教师)、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倡议书、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教师党员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承诺书。(请见附件)
二、有偿补课专项治理与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检查情况。
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和处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教育系统深入解决“四风”问题、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培育风清气正的教育行风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师德建设、培养党和人民满意好教师的必然要求。教育集团每位教师要从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树立杭州教师良好形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来积极践行“爱心、责任、奉献”杭州教师共同价值观,坚决反对和拒绝有偿补课行为和处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每位教师要能够树立与践行“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高素质专业化教师职业理想。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集团成立专项领导与监督小组,积极开展工作。
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汪建红(教育集团总校长、书记)
副组长:马锦绣 庞中治 邓敬东
组员:王晓婷 陈昌鹏 杨鑫栋 景余俊 各学科教研组长
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屈强(教育集团总支副书记)
副组长:沈鹿韵 俞华芳 李姝
组员:年级组长
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汪建红(教育集团总校长、书记)
副组长:屈强(教育集团总支副书记、纪检书记)
组员:沈鹿韵 马锦绣 庞中治 邓敬东 周国勇 刘万祥 徐剑 俞华芳 李姝
教育集团总校长、总支书记是学校廉政建设与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与义务,旗帜鲜明地反对有偿补课行为,严格预防和处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地处置有偿补课行为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学校领导干部和党员教师要率先行动,以身作则,坚决拒绝有偿补课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通过治理有偿补课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树立十三中教育集团教师良好形象。
找准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全体教职员工的教育与管理,公开、公正、公平做好期末教职员工的考核、评聘、评先等工作和期末各项学生评先评优工作,主动接受全体教职员工监督,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程序完成相应工作。从“三严三实”与“反四风”工作角度,进一步加强党员教师的管理与教育,让党员教师能够真正在禁止有偿补课行为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成为先进与表率,并在该项工作中不断修炼自身党性,使前期进行的“两个条例”学习真正落实在日常的生活、学习与工作中。
三、日常监督与查处情况。
教育集团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情况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纳入学校和党组织日常督查工作范围,纳入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广泛参与的治理有偿补课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监督体系。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举报,公开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有偿补课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与监督小组成员电话等,进一步拓宽有效反映有偿补课问题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的渠道。
使广大教师进一步理解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认识从事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进一步增强杜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学校将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 号)作为师德培训的必修内容,记入教师培训学时。教师全员暑期师德专题培训、新教师岗前师德培训、班主任上岗培训等学时分别不少于 10、20 和 30 学时。
进一步完善学期学生与家长对教师的民主测评工作,并将测评结果直接纳入教师学期与学年的各项考核、评优、聘任工作中。对于经查实从事有偿补课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的在职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四、宣传教育情况。
积极开展对有偿补课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与报道,大张旗鼓地宣传有偿补课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把宣传治理有偿补课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作为常态,始终保持有利于治理的舆论态势和氛围。使全体教职员工充分认识到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与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治理工作,是教育系统深入解决“四风”问题、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培育风清气正的教育行风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师德建设、培养党和人民满意好教师的必然要求。教育集团每位教师要从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树立杭州教师良好形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来积极践行“爱心、责任、奉献”杭州教师共同价值观,坚决反对和拒绝有偿补课行为,每位教师要能够树立与践行“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高素质专业化教师职业理想。
教育集团利用教工大会、校长学习日、党员固定活动日、行政会议、年级组会议、教研组会议、学校板报、公示栏、电子屏等及时宣传报道开展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实行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和教师师德承诺制度,建立教师个人师德档案,进一步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有偿补课。
十三中教育集团将积极践行“爱心、责任、奉献”杭州教师共同价值观,教育引导教师关爱学生,廉洁从教,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队伍;严格师德考核,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树立十三中教育集团教师良好社会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
附件:
十三中教育集团禁止有偿补课制度(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学育人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十三中教育集团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根据近日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
积极践行“爱心、责任、奉献”杭州教师共同价值观,教育引导教师关爱学生,廉洁从教,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队伍;严格师德考核,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树立十三中教育集团教师良好社会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内容
1.严禁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学校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学校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是教育系统深入解决“四风”问题、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培育风清气正的教育行风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师德建设、培养党和人民满意好教师的必然要求。教育集团每位教师要从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树立杭州教师良好形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来积极践行“爱心、责任、奉献”杭州教师共同价值观,坚决反对和拒绝有偿补课行为,每位教师要能够树立与践行“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高素质专业化教师职业理想。
(二)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集团成立专项领导与监督小组,积极开展工作。
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汪建红(教育集团总校长、书记)
副组长:马锦绣 庞中治 邓敬东
组员:王晓婷 陈昌鹏 杨鑫栋 景余俊 各学科教研组长
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屈强(教育集团总支副书记)
副组长:沈鹿韵 俞华芳 李姝
组员:年级组长
教育集团总校长是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与义务,旗帜鲜明地反对有偿补课行为,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地处置有偿补课行为。学校领导干部和党员教师要率先行动,以身作则,坚决拒绝有偿补课。学校要结合实际,精心制订治理方案,认真部署治理工作,明确治理重点,通过治理有偿补课,树立十三中教育集团教师良好形象。
(三)深化教育宣传。开展对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与报道,大张旗鼓地宣传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并把宣传治理有偿补课作为常态,始终保持有利于治理的舆论态势和氛围。
教育集团将利用教工大会、校长学习日、党员固定活动日、行政会议、年级组会议、教研组会议、学校板报、公示栏、电子屏等及时宣传报道开展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实行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和教师师德承诺制度,建立教师个人师德档案,进一步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有偿补课。
(四)严格考核监督。
教育集团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广泛参与的治理有偿补课监督体系。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举报,公开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与监督小组成员电话等进一步拓宽有效反映有偿补课问题的渠道。
使广大教师进一步理解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认识从事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进一步增强杜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学校将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 号)作为师德培训的必修内容,记入教师培训学时。教师全员暑期师德专题培训、新教师岗前师德培训、班主任上岗培训等学时分别不少于 10、20 和 30 学时。
进一步完善学期学生与家长对教师的民主测评工作,并将测评结果直接纳入教师学期与学年的各项考核、评优、聘任工作中。对于经查实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
十三中教育集团禁止有偿补课制度(教师)
为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学育人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十三中教育集团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根据近日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
积极践行“爱心、责任、奉献”杭州教师共同价值观,教育引导教师关爱学生,廉洁从教,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队伍;严格师德考核,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树立十三中教育集团教师良好社会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内容
1.严禁教师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4.严禁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是教育系统深入解决“四风”问题、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培育风清气正的教育行风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师德建设、培养党和人民满意好教师的必然要求。教育集团每位教师要从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树立杭州教师良好形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来积极践行“爱心、责任、奉献”杭州教师共同价值观,坚决反对和拒绝有偿补课行为,每位教师要能够树立与践行“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高素质专业化教师职业理想。
(二)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集团成立专项领导与监督小组,积极开展工作。
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汪建红(教育集团总校长、书记)
副组长:马锦绣 庞中治 邓敬东
组员:王晓婷 陈昌鹏 杨鑫栋 景余俊 各学科教研组长
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屈强(教育集团总支副书记)
副组长:沈鹿韵 俞华芳 李姝
组员:年级组长
教育集团总校长是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与义务,旗帜鲜明地反对有偿补课行为,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地处置有偿补课行为。学校领导干部和党员教师要率先行动,以身作则,坚决拒绝有偿补课,树立十三中教育集团教师良好形象。
(三)深化教育宣传。开展对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与报道,大张旗鼓地宣传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并把宣传治理有偿补课作为常态,始终保持有利于治理的舆论态势和氛围。
教育集团将利用教工大会、校长学习日、党员固定活动日、行政会议、年级组会议、教研组会议、学校板报、公示栏、电子屏等及时宣传报道开展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实行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和教师师德承诺制度,建立教师个人师德档案,进一步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有偿补课。
(四)严格考核监督。
教育集团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广泛参与的治理有偿补课监督体系。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举报,公开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与监督小组成员电话等进一步拓宽有效反映有偿补课问题的渠道。
使广大教师进一步理解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认识从事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进一步增强杜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学校将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 号)作为师德培训的必修内容,记入教师培训学时。教师全员暑期师德专题培训、新教师岗前师德培训、班主任上岗培训等学时分别不少于 10、20 和 30 学时。
进一步完善学期学生与家长对教师的民主测评工作,并将测评结果直接纳入教师学期与学年的各项考核、评优、聘任工作中。对于经查实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
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特制订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是教育系统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之一,教育集团要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深入持久地开展师德师风建设。
加大师德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提高广大教师廉洁从教的意识,自觉把清正廉洁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争取社会的支持,接受群众的监督,积极倡导学生及家长通过文明健康的方式向教师表达感恩、感谢之情,引领社会新风尚。
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监督举报电话:28879188 28879118 28879008
西湖区教育纪检监督举报电话:87965080 87965072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为纠正教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学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