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向“有偿家教”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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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0年09月26日

近来,禁止有偿家教的呼声越来越高。有偿家教的形成由来已久,它的存在原因复杂。有偿家教是不少老师的“第二职业”,这在杭州已是公开的秘密。据调查,老师做家教的行情,一般每人每次50元到一两百元不等,一个月下来,收入少则几千,多达上万元。

 

    杭州市特级教师协会向社会发出倡议,并公开承诺不做“有偿家教”。同时,杭州市教育局向市属高中与区教育局下达通知,要求党员干部教师与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以书面形式公开承诺不做“有偿家教”。 

 

抵制是为挽回教师社会形象

 

    为什么要抵制有偿家教?杭州市特级教师协会副会长曹宝龙认为“有偿家教” 异化了师生关系,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影响了教师的社会形象,“目前我市有一些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这种行为违背了‘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的师德要求”。

 

   “教育是育人的事业,它的伟大在于开智启蒙、传承文明、塑造人格;教师是神圣的职业,它的光荣在于甘为人梯、引领未来、为人师表。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特级教师作为教师中的先进分子,更应成为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曹宝龙这样认为。

 

    杭州市特级教师协会的承诺书上明确列出三条规定: 1.不从事有偿家教;2.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3.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或校外文化补课。

 

违规教师将与评优“绝缘”

 

    记者调查“有偿家教”时,一名老师坦言,自从阳光工资和绩效工资以后,不少老师收入反而降低,因此,做家教作为“补贴”也无可厚非。

 

    对此,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张汶表示不赞同:“杭州教师的待遇与公务员基本持平,而且,绩效工资实行以后,教师的工资有升有降。教师本是育人工作,老师不该以经济原因作为理由。”

 

    杭州市向“有偿家教”说不,似乎决心很大。杭州市教育局在通知里明确规定,党员干部教师和学校中层以上干部要以书面形势公开承诺不做“有偿家教”。

 

    张处长还说:“违规教师不得参加年终评优,职称不得晋级,年度考核只能是‘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甚至学校可以不再续聘做‘有偿家教’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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