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选课工作的通 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学院、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浙教师〔2016〕71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杭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课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实施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我区已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制度,稳妥实现学时制向学分制过渡。各校(园)要认真按照《办法》和《细则》要求,及时总结学分制实行以来的经验教训,结合实际统筹做好各类各层次教师培训的五年规划,加强对教师选课的科学指导,确保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真正取得实效。
二、教师选课时间及程序
1.更新教师数据信息。实行学分制后培训平台数据有较大变动,各校(园)要及时更新维护培训平台中教师的相关信息。各校(园)要在2017年2月12日前录入、更新维护教师数据库。
2.教师自主选课与审核。教师参加培训需经两轮教师自主选课、学校审核、培训机构复核等程序,第一轮选课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2月17日,第二轮选课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3月3日。校(园)长要及时按照培训流程的时间节点做好第一轮报名审核及第二轮报名审核。凡第一轮未选课或第一轮虽选课但校(园)长审核未通过的教师,不能进入第二轮补报选课。
3.凡与教师选课、培训管理考核等有关的政策、办法、手册等,均可从省平台专栏下载。已分配登录账号的单位登录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变。具体培训工作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级干部如果选杭州地区以外的培训项目,须事先填写《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外出请假审批表》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批,联系人:傅振婷,联系电话:87965070。有关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选课工作的联络、沟通,中小学联系区教师进修学校邵海燕,联系电话:56735312,幼儿园联系区学前教育指导中心黄洁,联系电话:56730783。
附件:
西湖区教育局
2017年2月9日
附件:
西湖区2017年上半年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时间进程表
序号 | 主要工作和进程 | 时间 | 具体工作内容 | 参加单位和人员 | 责任单位 |
1 | 2017年2月12日前教师基本信息数据更新及完善 | 2017年2月12日前 | 教师基本信息数据的充实、更新 | 中小学相关教师、平台管理员和学校相关人员 | 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 |
2 | 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20日培训项目申报、审核、发布 | 12月26日-12月30日 | 受理培训项目申报 | 区教育局、进修学校 | 区教育局、进修学校 |
1月3日-1月15日 | 完成培训项目审核 | 区教育局、有关专家 | 区教育局 | ||
1月20日 | 培训项目正式发布 | 区教育局、进修学校 | 区教育局 | ||
3 | 2017年1月20日-3月8日教师自主选课、学校审核和培训机构复核 | 1月20日-2月12日 | 选课窗口开放,供教师浏览培训项目菜单 | 全体中小学教师、培训平台管理员 | 区教育局、进修学校 |
2月13日-2月17日 | 教师第一轮选课 | 全体中小学教师、培训平台管理员 | 区教育局、进修学校 | ||
2月18日-2月21日 | 校长对第一轮选课进行审核 | 中小学校长及有关人员 | 各中小学校 | ||
2月22日-2月23日 | 进修学校扩班申请 | 进修学校有关人员 | 进修学校 | ||
2月24-2月25日 | 区教育局受理扩班 | 区教育局 | 区教育局 | ||
2月26日-2月27日 | 进修学校受理复核 | 进修学校有关人员 | 进修学校 | ||
2月28日-3月3日 | 教师第二轮选课 | 全体中小学教师、培训平台管理员 | 区教育局、进修学校 | ||
3月3日-3月6日 | 校长对第二轮选课进行审核 | 中小学校长及有关人员 | 各中小学 | ||
3月7日-8日 | 进修学校受理复核、发放培训通知 | 进修学校有关人员 | 进修学校 | ||
4 | 2017年3月9日-8月31日举办各项教师培训班 | 3月9日-8月31日 | 举办各项教师培训班 | 进修学校、培训学员 | 进修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