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杭州市第十四届 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第五...
——
      当前文章分类: 首页>教育科研>活动通知
更新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杭州市第十四届

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第五届

教育科研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现就做好杭州市第十四届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第五届教育科研标兵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教育科研标兵的评选活动,总结经验,选树典型,激励学校和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科研,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

1县(市)教科室(所)、社区学院、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高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2.学校教科室必须为杭州市教科规划办公布的示范教科室(有效期内)。

    (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专职教科研人员,学校科研管理人员、教师。

(三)科研标兵评选范围

1.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成教教师及所属教科室(所)专职教育科研管理人员;

    2.直属学校(单位)专兼职教育科研管理人员、教师。

    (四)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3

三、申报名额

(一)先进集体

上城区、拱墅区、萧山区各推荐4个,西湖区、富阳区各推荐3个,其他区、县(市)各推荐2个;直属学校直接申报。

    (二)先进个人

上城区、拱墅区、萧山区各推荐8人,西湖区、余杭区各推荐6人,临平区、富阳区各推荐5人,其他区、县(市)各推荐4人;直属学校推荐1人参加评审。

(三)科研标兵

上城区、拱墅区、萧山区各推荐5名,西湖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各推荐4名,其余区、县(市)各推荐3名;直属学校各推荐1名。区、县(市)推荐人选原则上需含教育科研管理人员1名。

    四、申报办法

    (一)杭州市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科研标兵的评选采取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二)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需填写《杭州市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4),并根据评选条件撰写自评报告。申报先进个人者需填写《杭州市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5),并根据评选条件撰写先进事迹。申报科研标兵者需填写《杭州市教育科研标兵申报表》(附件6),并依据评选条件撰写先进事迹。

申报表均须经上级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三)申报单位(个人)需提交申报表一式1份和自评报告(先进事迹)一式1份,申报表与自评报告(先进事迹)合订。所获荣誉、立项课题、获奖成果、发表论文(四者均为杭州市级及以上)和任职证明(教科室主任)等材料复印件单独装订,一式1份。所有材料请于1111日前交杭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孩儿巷6号,电话87017432),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hzsghb_307@163.com。区、县(市)有关单位、个人的材料由区、县(市)教科室(所)统一上报,不单独受理。

    五、奖励办法

由杭州市教育局和杭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向先进集体颁发“杭州市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奖牌,对先进个人授予“杭州市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均属于系统单项奖。对科研标兵授予“杭州市教育科研标兵”荣誉证书,属于系统综合奖。

    六、其他事项

    杭州市第十四届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第五届科研标兵的评选工作由杭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如有不明事宜,请与杭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附件:1.杭州市教育科研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2.杭州市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3.杭州市教育科研标兵评选条件

          4.杭州市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

          5.杭州市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

          6.杭州市教育科研标兵申报表

          7.汇总表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1028





 
主办: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总校)   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55号   电话:0571-28879123   浙ICP备05001993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29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