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新一轮名师工作室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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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9年12月16日

西湖区新一轮名师工作室管理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区名师工作室管理,深入推进名师工作室建设,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西湖区名师工作室”由领衔名师(包括省特级教师、区首席教师、区首席班主任)和学员组成,以专业发展为目标,以教育问题为导向,以学习研究为主线,以同伴互助为形式,研究解决当前西湖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名优教师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传播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带动区域教师投身教育改革实践,从而培养和造就更多优秀教师,促进西湖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经教育局批准,工作室领衔人可在非本校设立“工作室分站”。

第三条 名师工作室以领衔名师本人姓名命名,学员采取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名师确认、统筹平衡等程序产生。名师工作室实行任期制,二至三年为一个周期。省特级教师工作室学员一般10人左右,首席教师、首席班主任工作室学员一般5人左右,其中偏远或薄弱学校教师应占40%左右,领衔名师所在学校学员人数不超过2人,工作室分站学员由分站所在学校与领衔名师同一学科的教师组成。除工作室分站学员外,原则上1名教师只能申请加入1个工作室。

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学术研究联动机制,新一轮首席教师工作室申报采取项目制认领方式进行,一般由区一层次学科带头人填报《研究项目申领表》(另行发放),经同意设立项目制名师工作室的,命名其为区首席教师,并在全区范围内招募学员。

第四条 名师工作室领衔人职责与任务

1.负责制定工作室周期培养规划和当年工作计划,指导学员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计划,建立学员培养档案。

2.树立良好的师德风范,倡导无私的奉献精神,强化团队合作交流,发挥自身辐射引领作用,带动学员共同成长。

3.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活动,围绕研究主题,组织学员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开展教学和科研课题研究,指导成员总结教育教学方法、经验、模式。每学期组织2-4次研讨活动,其中教学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

4.认真梳理积累学员研究成果,做好学员年度考核工作。

5.在西湖区教师进修学校、区学前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下,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展示活动,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6.借助西湖教育信息网站开展与学员及其他本学科教师的合作与交流,参与“名师共享”栏目的建设,展示工作成效,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第五条  学员职责与任务

1.围绕工作室研究主题,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个人二至三年发展规划,制定个人学年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做好各种研修活动记录。

2.每学期围绕工作室研究主题、方向,至少研读1本相关的教育教学专著,完成1篇读书笔记;参与1项教育教学专题研究,二至三年内主持1项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1项区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或学科论文在区级及以上获奖或公开发表。

3.积极参与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在名师的引导下与工作室其他成员合作交流,每学年至少提供高质量的教学设计、教学实录、教育案例、教育故事等5篇及以上。

4.积极带动所在学校年轻教师的成长,在日常教学及校本研修中发挥积极作用,以身作则,榜样示范。

5.认真主动参加工作室每一次活动,不迟到早退,原则上不请假。

第六条  西湖区教育局为名师工作室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1.组织保障。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全区名师工作室相关政策制订工作。西湖区教师进修学校、区学前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工作。名师工作室成员所在学校要为名师工作室提供时间保障和良好的工作环境、书籍材料和先进的信息化办公设施,为名师工作室开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同时学校要为名师工作室成员参加各项研修活动提供时间与课务调整的便利。

2.经费保障。(1)特级教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经费1.5万元/年,区首席教师、首席班主任工作室日常工作经费0.8万元/年。名师工作室经费由领衔名师所在单位实行专户管理,领衔名师负责具体开支,专款专用。

(2)对设立4个及以上名师工作室分站的学校,提供经费2万元/年,不足4个的按每个分站5000元/年下拨。经费由学校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工作室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开支,包括指导费、专家讲课费、资料费、交通费及与培养工作有关的学习考察费等,不得发放奖励奖品、购置相机、电脑等设备。

3.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室日常工作经费使用后不够的情况下,对以工作室名义组织的科研课题(项目)成果发布、组织大型活动等予以专项补助。

第七条  名师工作室申报一经批准,由区教育局统一制作牌匾并授牌。

第八条  本细则由西湖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区教育局已出台的相关管理制度与本管理细则不一致的,按本细则规定执行。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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