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加强职工之家建设 完善工会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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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7年03月06日

朝雨悒轻尘, 青青柳色新。伴随着全国政协会议的召开,杭十三中教育集团也迎来了第十一届三次教代会。

教代会主题:《加强职工之家建设 完善工会内部管理》

教代会主持:李姝

教代会参会代表:正式代表共88人(代表集团全体教职员工242人),特邀代表3人。

工会委员主席:沈鹿韵

工会副主席:李姝

工会委员:夏银娟、胡方芳、金雅芬、林慧芳、何江楠、陈鑫、张皓

会议伊始,由集团工会主席沈鹿韵校长作了《2017年活动预告》,由集团总校长汪建校作了关于《集团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的管理办法》和《集团初一、初二年级中考奖励补充规定》的解读,由经审小组委员张志民老师作《2016年度工会收支情况汇报》。这些汇报和解读使全体教职工对2016年工会活动及收支情况有了非常清晰的了解,并对新的一年工会活动及接下去的工作充满了期待。

 

大会第二项议程是与会代表积极参与讨论关于《加强职工之家建设 完善工会内部管理》的议案。集团分为四大小组,由各小组长组织研讨。分工如下:

研讨会场,每一小组的代表针对议案中的内容,畅所欲言地提出了许多可行的建议,由组长汇总,并在大会上作了汇报,得到了所有与会代表的赞许。

 

工会考虑到未参加会议的教职工也有权利实施自己的建议权,在会议最后推出了《集团十一届三次教代会优秀提案评比》活动,赢得代表们的热烈掌声。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级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些都进一步突出和强调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进一步保障了工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保护、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本次教代会的开展过程,合理合法,再次诠释了作为杭十三中教育集团工会负有组织和教育十三中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发挥主人翁作用,维护集团教职工利益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深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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