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踊跃参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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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2年07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是贯彻落实《教育法》和教育规划纲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规章。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联合举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
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和西湖区教育工会的要求,杭十三中教育集团(总校)工会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活动。
工会利用网络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试题发给各位教职工,把学习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与参加竞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踊跃参加竞赛,答题纸在7月 20日寄往《中国教工》编辑部。通过学习和竞赛,促进《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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