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杭州市“十佳”少先队员、“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和“星星火炬”事业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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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队: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树立和宣传我校先队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辅导员和少先队员,推动少先队工作登上新的台阶,现决定推荐优秀先进个人参加杭州市少先队评优(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中队要重视,严格按照《杭州市“十佳”少先队员、“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和“星星火炬”事业功臣的通知》(杭少联〔2014〕3号)(附件1)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推荐工作。
二、各中队要以这次推荐、评选为契机,认真挖掘、宣传典型,努力创造良好的少先队工作氛围,推动少先队活动的发展。
三、各中队队员、辅导员根据条件自主申报,校大队部将根据材料择优推荐,推荐材料上交要求:
(1)“十佳”少先队员、“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和“星星火炬”事业功臣《推荐登记表》一式1份,登记表上300字左右简要事迹必须填写,另附20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材料一式1份;
(2)《推荐登记表》上贴个人彩色免冠2寸近照1张,同时送交七寸彩色学习、工作照或活动照2张(要求佩戴红领巾,照片背后标注姓名和单位);
(3)相关获奖证书或发表刊物复印件。
事迹材料要采用通讯体裁(以第三人称形式撰稿),材料需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方为有效。
四、纸质稿一式一份,《推荐登记表》和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须提供电子稿,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稿于5月28日下班前上交到综合楼一楼团委办公室,电子稿发送到少先队邮箱h13zsxd@126.com。
联系人:王珊珊,联系电话:28879036
杭十三中少先队大队部
201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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