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我校定于2010年1月11日(本周一)收取09年11月至2010年1月叁个月的餐费、请您的孩子将费用和回执于1月11日交班主任,由班主任统一收齐后交保管室徐老师处。收费完毕后,学校将统一出具发票(一人一票,中晚餐5元/餐.人,早餐4元/餐.人)。特困生免收餐费。
具体交费金额为:
初一年级:收:11月19天,12月23天,1月20天,共62天,合计:310元/人
住宿生:收:11月15天,12月23天,1月20天,共58天*14元,
合计:812元/人
注:因甲流停课,初一(7)班减5天,(5)班减1天。
初二年级:收11月17天(因甲流全年级停课2天),12月23天,1月20天,共60天,合计:300元/人
注:因甲流初二(5)、(1)、(7)班停课3天,合计收285元/人。
初三年级: 收11月19天,12月23天,1月20天,共62天减9月多收一天计61天, 合计:305元/人
收晚餐费:11月8天,12月11天,共19天, 合计:95元/人
注:因甲流停课,初三(2)班减5天,
杭州丰潭中学
教导处 总务处
2010.1.8
回 执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20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