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2021学年义务教育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课后服务工作,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杭州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西湖区实际,现就做好2021学年第一学期我区课后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课后服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缓解家长接送孩子困难、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民生工程,也是主动占领教育阵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实现“五育并举”的重要途径。各校要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展课后服务形式、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学校育人水平,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创造更好条件。
二、内容定位
课后服务是指在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为满足非寄宿制学生多样化需求,基于学生自愿,由学校为主承担、具有公益属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课后育人服务。课后服务主要包括放学后托管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暑期托管服务以及学生在校期间配套提供的用餐服务等。学校要充分利用场地、资源等优势,主动承担服务工作,满足学生多样化托管需求,使学生学习更好的回归校园,要确保2021年秋季开学后启动课后服务工作。
三、实施原则
1.自愿参加,应托尽托。各校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应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自愿做出选择。学校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做到应托尽托,扩大服务的覆盖面,尽可能减轻家长负担。
2.坚持公益,成本分担。实施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成本分担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财政补助、收取服务性费用等相结合的方式筹措经费,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可申请按照学生资助政策给予减免。各校要将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要全面主动公开。
3.安全第一,提升服务。各校要将安全放在首位,制定并落实学生活动管理、值勤、检查监督、安全管理等制度,加强管理,不得组织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活动,确保课后服务安全有序。要做到教师指导与学生自学相结合。课后服务期间应以学生自主学习和活动为主,指导、鼓励学生养成良好的自我管理、自我成长的习惯和能力。教师要努力做到课堂教学应教尽教,学生在课后学会学好。对于“应学未尽学”或者有其他学习困难的学生,允许学校进行个别辅导、补短提升,但不得把课后作为课堂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上课、讲授新课。
四、实施细则
1.小学学后托管
(1)服务时间。学后托管服务要落实每周5天、每天至少2小时的时间要求,托管时间从学生上学期间的周一到周五正常放学后开始,原则上冬令时不早于17:30、夏令时不早于18:00结束,学校可与家长协商确定接送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相对偏远学校可结合实际确定托管服务结束时间。
(2)服务对象。对托管有需求的本校非寄宿制的在籍小学生。各校要保障大部分学生的托管需求,不要限制和拒绝有托管需求的学生,应托尽托。同时,学校应充分考虑各类学生的不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课后服务需求。
(3)服务内容。学后托管服务可采取组织学生完成作业、自主活动、开展社团活动等方式进行。各校要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积极实施“1+X”学后托管模式,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助力学生全面成长。“1”是指学校提供看护性质基础性托管服务,指导学生完成当天的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X”是指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供参加托管的小学生选择。其中,不得将“1”和“X”项目进行强制绑定报名,允许家长仅选每天2小时的基础性托管服务。学校可根据实际对托管的学生提供点心服务。
(4)组班和人员配备。学校可根据参加托管学生人数、组织管理方式、服务内容等因素跨班级、跨年级统筹组班。原则上每班学生人数不少于10人,最多不超过最大班额。每个托管班应至少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在班管理,同一天同一托管班级的管理服务,可以根据服务内容等因素安排不同工作人员进行。
2.幼儿园托管
各幼儿园对于超过规定在园时间需晚接的幼儿可以提供相应的晚托服务,时间原则上冬令时不早于17:30、夏令时不早于18:00结束。服务内容以主题活动、游戏和托管为主,动静交替。每班幼儿数最多不超过最大班额,原则上每班配备一教一保,其他参照小学学后托管要求执行。幼儿园可根据实际对托管的学生提供点心服务。
3.初中课后服务
(1)服务时间。各初中(含九年和十二年制学校初中部)基于学校实际和学生需求,开展放学后的课后服务,可开设晚自习。非寄宿制初中学生在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迟于20:30,在家长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学生提早回家。寄宿制初中一般应在学校作息时间晚熄灯前1小时结束。
(2)服务对象。对课后服务有需求的本校非寄宿制的在籍初中生。各校要保障大部分学生的晚自习需求,不要限制和拒绝有需求的学生。
(3)服务内容。学校主要提供学生自主学习的场地和条件,同时开展对学生的自习指导,包括指导学生自主完成作业、自主复习预习、自主阅读学习,教师答疑辅导等。不得进行集中授课、上新课。学校可以配套提供晚餐服务,
(4)组班和人员配备。学校可根据参加晚自习学生人数、组织管理方式、服务内容等因素统筹组班。原则上每班学生人数不超过最大班额。在确保管理实效的前提下,各校可以根据服务内容等因素安排不同工作人员进行,可按照班级、楼层、年级为单位进行人员配备。
4.线上学习服务。充分利用国家、省市的在线教育资源平台,深化“三名课堂”数字化改革项目,向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免费提供专题教育资源。组织学校积极参与省教育厅推出的以课程服务为主的“四点半课堂”和以答疑解惑为主的“问学名师”服务。
5.暑期托管服务。有条件的小学、初中要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责任,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确保学生能充分享受假期生活。学校应开放功能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同时可提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兴趣拓展等服务。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多途径、多形式提供学生暑期托管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区等积极挖潜,为学生提供暑期托管服务。
五、推进机制
1.学校主体,合力推进。课后服务实施主体是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校要广泛征求学生、教师、家长等群体的意见,发挥家委会的作用,研制“一校一案”的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要充分利用志愿者、退休教师及经审核并符合资质的第三方等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参与校内学科类教学和服务。
2.成本分担,规范收费。课后服务必须始终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采取财政补助和收取服务性费用相结合筹措经费,各小学要为参加看护性质基础性托管服务(即前述“1”)的学生免费提供服务。对选择参加体育、艺术等方面社团活动(即前述“X”)的学生,每项“X”活动每课时收取18-20元服务费,即班级人数在30人以上,每课时18元;班级人数在30人以内(含30人),每课时20元。参加幼儿园放托管的每生每天收取20元的服务费。对选择参加初中课后服务的学生,每生每天收取20元的服务费,晚餐费由学校另外收取。服务费由学校财务部门以学期为单位统一收取,收费使用财政票据,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点心费用纳入学校食堂经费管理。民办学校非寄宿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学校向发改部门申请核定。
3.教工参与,合理取酬。各校要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自愿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兼顾教师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合理安排教师参加课后服务,不得强制教师参加或摊派任务。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实绩应作为评先评优和内部分配的重要参考。坚持收支两条线,课后专项经费经家长缴费后,由区财政统筹下拨,学校要对参与课后服务的人员(含管理、校医、安保等),根据所承担服务工作的绩效计发适当的报酬。
4.落实责任,保障安全。切实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工作人员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做到服务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严格落实课后服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入校园要亮码测温,服务期间除该服务点学校的学校教师、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出学校。非本校教工参与课后服务的人员,学校要严格把好审核关,可通过个人提供、部门获取等途径了解人员经历、记录、资质等情况,确保校园安全。各校要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投保学生平安保险等。初中学校在开设晚自习期间,校园场地不再开放。各校要根据课后服务的时间变化及时与护校安园专班成员加强对接,避免出现管理空档。
六、实施要求
1.严格规范管理。各校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制定和完善新学期有关课后服务的报名审核、学生活动管理、值勤、检查监督、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与补贴发放等制度,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管理人员。开学一周内各中小学、幼儿园须启动课后服务工作,学校要与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和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加强沟通合作,尽到安全保障责任,确保服务行为规范,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管理有序。
2.提升服务水平。各校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办学特色,进一步开发和拓展课后服务的内容和课程范围,提供多样选择的同时提高服务水平。重点探索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兴趣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进一步减轻过重的课业负担。
3.严守纪律底线。坚决禁止学校把课后服务变成“培训班”“补课班”;坚决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坚决禁止寄宿制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搭车收费;坚决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一经发现查实,将严肃查处。学校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等事项要全面公开,接受监督。区教育局将各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学校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4.做好宣传引导。各校要向全体教师、学生、家长广泛深入宣传“双减”政策和开展课后服务的重要意义,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要及时总结课后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最佳实践的宣传推广。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争取全社会更好地理解支持课后服务工作,进一步确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