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管理,根据中组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组通字〔2016〕1号)、《西湖区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和区委组织部关于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培训会议部署要求,在区教育系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现将《西湖区教育系统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湖区教育局党委
2016年3月7日
西湖区教育系统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管理,根据中组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组通字〔2016〕1号)、《西湖区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和区委组织部关于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培训会议部署要求,现就开展区教育系统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组织关系,健全党员档案,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从源头治理党员未按规定转移组织关系、长期失联等现象,努力破解流动党员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规范等问题,确保教育系统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之中,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主要内容
以基层党(总)支部为单位,以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为对象,采用“二查一核”(基层党支部自查, 基层党总支(党委)核查,局党委审核)办法,理清区教育系统党员基本情况,规范党员情况记载、统一党员名册。重点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现状,按照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全面排查失联党员、“口袋”党员,并区别情况作出组织处理。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2月29日前)
1、制定工作方案。2016年2月初,区教育局党委根据区委组织部部署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报区委组织部。
2、组建工作队伍。2016年2月初,成立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小组,局党委副书记陈际庆任组长、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任组员,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落实相关工作,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具体事务。
3、专题部署学习。2016年2月底,召开动员部署会,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编发《西湖区教育系统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组织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开展相关业务的学习。
(二)集中排查阶段(2016年3月)
1、集中排摸。各党支部全面梳理党员在册情况和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接转组织关系情况。同步开展生活困难党员、流动党员、“口袋”党员和参教信教党员排摸,准确掌握相关数据。
2、联系查找。各党支部要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的党员采取多种办法进行联系查找,调查有关党员在失联期间表现,做好联系查找和调查核实情况的详细记录。
3、汇总上报。各党支部要根据排摸梳理查找的情况,完善党员名册、党员档案等基础资料。按照统一格式逐人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一),制作本支部党员名册(表二),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联系查找情况记录表》(表三)、《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表四)和《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表五)。
(三)规范处置阶段(2016年4月—6月)
1、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工作。根据排查情况,区分不同情形,做好有关党员的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工作。对应当转出组织关系的,及时办理转出手续;对已经转出组织关系、因客观原因未能落实的,与相应党组织做好衔接沟通工作帮助办理落实;对党员出国(境)留学和从事劳务的,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或无法认定党员身份、出国(境)定居、本人提出退党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2、稳妥开展组织处置。各基层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组〔2016〕5号)等规定,对经排查取得联系、确有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的,给予处置、处分;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失联党员提出处理建议,务必做到:要全面收集相关资料;要在其本人、群众、党员、社区等多层面征求意见;要提出合理化的处置意见;要严格按照处置程序进行处置。确保程序规范、定性准确、审核严格、处置恰当、结果服众。
(四)总结巩固阶段(2016年7月)
1、自查验收。在党员组织关系理清、组织处置完成后,局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并总结。
2、检查总结。局党委结合排查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分析研判党员队伍情况,重点就失联党员的数量、结构、分布,失联原因等作出分析;采取全面检查或抽查方法,对教育系统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进行评估,汇总分析有关数据并形成综合报告。
3、长效巩固。总结提升本次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经验做法,根据实际选择若干工作基础较好的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员组织关系定期排查、党员档案标准化建设、流动党员管理等方面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从严从实抓好党员队伍日常管理。
四、有关要求
1、明确责任分工。局党委将对这次集中排查工作列入2016年度星级支部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教育局成立以局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党支部要以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做到精细精准操作,扎实做好每个步骤、每个环节工作。
2、把握政策要求。要实时关注舆情动态,对在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排查工作不公开宣传报道,有关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
3、按时上报材料。3月24日前,各基层党组织按照要求把表一、表二、表三、表四、表五盖章纸质稿报组织人事科,电子稿一并上报徐小明k12(swz_xxm)。6月20日前,上报集中排查工作综合报告盖章纸质稿和电子稿。联系电话:87965091。
附件1,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流程图
附件2,《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一)和填表说明
附件3,《支部党员名册》(表二)和填表说明
附件4,《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联系查找情况记录表》(表三)和填表说明
附件5,《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表四)和填表说明
附件6,《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表五)和填表说明
中共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6年2月5日
附件1:
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清单
程序 | 主要内容 | 时间节点 |
学习 部署 | 1、召开教育系统书记会议,传达区委精神,作部署安排。 | 2月底 |
2、各基层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局党委精神,作部署安排。 | ||
集中 排查 | 3、组织党员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一)。 | 3月 |
4、整理《支部党员名册》(表二)。 | ||
5、核查支部党员基本信息、组织关系接转、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流动等情况。 | ||
6、对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回执的,与接收单位党组织确认落实情况。 | ||
7、通过多种方式联系查找失联党员,调查分析原因,核实有无不合格表现或违法违纪行为。 | ||
8、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联系查找情况记录表》(表三)。 | ||
9、按规定时间填报《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表四)、《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表五)和《流动党员登记表》等表格。 | ||
10、根据联系查找情况,完善党员名册、党员档案等。 | ||
规范 处置 | 11、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督促做好组织关系转接。 | 4-6月 |
12、根据不同情形,相应作出纳入组织管理、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予承认党员资格等处理。 | ||
13、做好流动党员管理,为其办理《流动党员证》,并与流入地党组织联系。 | ||
14、按照浙组〔2016〕5号文件规定,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置。 | ||
总结 巩固 | 15、及时上报联系查找中的经验做法。 | 7月 |
16、召开支部大会,总结集中排查工作,小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 | ||
17、将《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查找联系情况记录表》交上级党组织核查,并存入党员档案。 | 8月 | |
18、将出党党员的党员档案交由上级党组织统一保存。 | ||
19、配合做好党员档案相关工作,参与推动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 | 长期 |
附件2:
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一)
姓 名 | 性 别 | ||||
民 族 | | 籍 贯 | |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其他联系方式 | | ||
户籍所在地 | |||||
实际居住地址 | |||||
婚姻状况 | □未婚 □已婚 □离婚 □复婚 | ||||
毕业院校 | | ||||
学 历 | 学 位 |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
入党日期 | | 转正日期 | | ||
所在支部 | | 进入支部日期 | | ||
党内职务 | | 每月党费交纳数额 | | ||
党员类型 | □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 | ||||
□农村 □社区 □机关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非公有制企业 □社会组织 □其他 | |||||
□生活困难党员 □离退休党员 | |||||
党员流动情况 | □流动党员 | 流入地(单位) | | ||
在职党员情况 | □在职党员 | 报到社区 | | ||
特殊状态 | □“口袋”党员 □参教信教党员 □保留组织关系 □停止党籍 □死亡 | ||||
备 注 | 党员签名 | | |||
党 支 部 意 见 | 党支部书记签字: 党支部(盖章) 年 月 日 |
基层党委(总支) 审核意见 | 基层党委(总支)书记签字: 基层党委(总支)(盖章) 年 月 日 |
镇街、区属部门 党(工)委审核意见 | 党(工)委(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注:本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经局党委审核后,一份存入党员个人档案,一份由党支部留存,一份由局党委存档。
《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1、本表由党员本人填写并签名,一式三份。经局党委审核后,一份存入党员个人档案,一份由党支部留存,一份由局党委存档。
姓名填写要和党员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相一致。
2、籍贯指党员本人祖居所在地,填到区县一级。
3、身份证号码指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的18位身份证件号码,出生日期要和身份证上的时间一致。
4、其他联系方式指党员的工作单位电话、家庭电话、微信号、QQ号、电子信箱等能够联系上其本人的其他联系方式。
5、户籍所在地指该党员户籍所在的具体地址,一般不多于32个汉字。
6、实际居住地址指该党员目前长期居住的地址名称。
7、毕业院校指取得最高学历或学位的院校全称。
8、学历指由国家认可的在国内外各类教育机构接受正式教育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学历。
9、学位指党员本人完成一定学历教育后所取得的学位名称。
10、参加工作时间指经组织、干部、人事、劳动部门审定的该党员参加工作起始时间(军人填写入伍日期)。农村党员、个体工商户党员等可不填写。
11、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指党员本人当前所从事工作或学习的单位全称,以及职务(技术职称)全称。离退休党员或无职业党员可不填或填原工作单位。
12、入党时间指成为预备党员的时间。
13、党内职务指目前在党(工)委、党组、党(总)支部、纪委等担任书记、副书记、常委、委员、候补委员等。
14、每月党费交纳数额指党员个人按规定每月实际应交纳党费数额。
15、生活困难党员一般指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党员;患病需要长期治疗造成家庭负担较重的党员;鳏寡孤独党员和老弱病残党员;因伤病或灾害返贫、遭受突发事件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党员,等等。
16、党员流动情况,非流动党员不填写。流入地(单位)指该党员流入地的地址或单位名称。流动党员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17、在职党员情况,非在职党员不填写。报到社区指该党员所居住的并完成在职党员报到的社区全称。
18、特殊状态中,“口袋”党员指组织关系转出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到接收单位报到、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保留党员组织关系指因公因私出国(境)一个月以上,且非定居的,已向所在党组织办理保留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党员;停止党籍指因出国(境)定居而办理停止党籍的党员。
19、有关该党员其他需要补充的情况在备注栏中注明。
附件3:
支 部 党 员 名 册(表二)
党支部 (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籍贯 | 出生 年月 | 学历 | 身份证号码 | 入党 时间 | 转正 时间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注:本表由党支部填写,一式二份。一份由党支部留存,一份由局党委存档。
《支部党员名册》填表说明
1、本表由党支部填写,一式二份。一份由党支部留存,一份由局党委存档。
2、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按要求接转的“口袋党员”,组织关系仍属原支部,需列入支部名册中,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3、外出流动、出国(境)等特殊类型党员应在备注栏注明。
附件4:
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联系查找情况记录表(表三)
姓 名 | 性 别 | 出 生 年 月 | 照片 | ||||||||
籍 贯 | 民 族 | 学 历 | |||||||||
职 业 | 入 党 时 间 | 联 系 方 式 | |||||||||
曾任党 内职务 | 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时间 | 与党组织取得联系时间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所在党组织名称 | |||||||||||
户籍所在地 | |||||||||||
现居住地 | |||||||||||
失联原因 | |||||||||||
第一次联系查找情况 | (主要记录3月查找情况,包括查找过程,查找方式,查找对象,联系电话等) 查找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第二次联系查找情况 | (主要记录4月查找情况,包括查找过程,查找方式,查找对象,联系电话等) 查找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第三次联系查找情况 | (主要记录5—6月查找情况,包括查找过程,查找方式,查找对象,联系电话等) 查找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第四次联系查找情况 | (包括查找过程,查找方式,查找对象,联系电话等) 查找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支委会意见 | 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 ||||||||||
基层党委(党总支)意见 | 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镇街、区属部门党(工)委意见 | 党(工)委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注:此表由党支部填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入党员档案,一份由局党委存档,一份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联系查找情况记录表》填表说明
1、此表由党支部填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入党员档案,一份由局党委存档,一份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2、失联原因:按以下代码填写。①外出务工经商;②单位改制或破产;③毕业后去向不明;④工作单位改变;⑤出国(境);⑥居住地改变;⑦其他(具体原因在备注栏中注明)。
3、第X次联系查找情况:党支部要对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回执的党员采取多种办法进行联系查找。每次查找过程、查找方式、查找对象、联系电话等情况要作进行记录。
如:XXXX年XX月XX日,支部工作人员李XX打电话至失联党员王XX原工作单位XX创意园,请办公室办事员陈XX帮忙提供王XX当前有关情况。陈XX反映,XXXX年王XX结束了在创意园的经营离开杭州,创意园资料库中没有查找到王XX的留存资料。
如:XXXX年XX月XX日,支部工作人员李XX到负责户籍管理的XX派出所调查,请户籍民警金XX在户籍人口和外来暂住人口登记信息中查找失联党员王XX的线索,均没有查找到王XX的登记信息。
如:XXXX年XX月XX日,支部工作人员李XX通过与失联党员王XX老乡赵XX取得联系,得到王XX老家的地址,立即于XX月XX日向王XX老家发挂号信,在信中告知党组织的联系方式和寻找他的目的,至今未收到回信。
4、查找人签名处需要至少两名正式党员进行签名。
5、支委会意见:支委会对经多次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逐个进行认真讨论研究后,对该党员提出初步处置处理意见。
如:因通过多方努力联系王XX未果,XX街道XX社区XX支部委员会提出对王XX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的初步处理意见。
附件5: 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表四) | ||||||||||||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年龄 | 党龄 | 学历 | 职业 | 曾任党内职务 | 与党组织失去 联系时间 | 失去联系情形 | 党组织类别 | 联系电话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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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本表由党支部填写,逐级上报,各级备案。
《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党支部填写,逐级上报,各级备案。
2、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是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前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经联系查找后重新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党员。
3、职业:按以下代码填写。①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②非公有制企业离职人员;③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④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⑤高校毕业生;⑥街道社区人户分离人员;⑦组织关系在人才中心人员;⑧其他。
4、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时间:指党员最近一次参加党组织生活或交纳党费日期至联系查找结束时的时间。
5、失去联系情形:按以下代码填写。①外出务工经商;②单位改制或破产;③毕业后去向不明;④工作单位改变;⑤出国(境);⑥居住地改变;⑦其他(具体原因在备注栏中注明)。
6、党组织类别:按以下代码填写。①国有企业;②非公有制企业;③农村;④党政机关;⑤学校;⑥其他事业单位;⑦街道社区;⑧社会组织;⑨其他。
附件6: 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表五) | |||||||||||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年龄 | 党龄 | 学历 | 职 业 | 曾任党内职务 | 与党组织 失去联系时间 | 失去联系情形 | 党组织类别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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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本表由党支部填写,逐级上报,各级备案。
《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党支部填写,逐级上报,各级备案。
2、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是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结束时,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
3、职业:按以下代码填写。①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②非公有制企业离职人员;③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④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⑤高校毕业生;⑥街道社区人户分离人员;⑦组织关系在人才中心人员;⑧其他。
4、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时间:指党员最近一次参加党组织生活或交纳党费日期至联系查找结束时的时间。
5、失去联系情形:按以下代码填写。①外出务工经商;②单位改制或破产;③毕业后去向不明;④工作单位改变;⑤出国(境);⑥居住地改变;⑦其他(具体原因在备注栏中注明)。
6、党组织类别:按以下代码填写。①国有企业;②非公有制企业;③农村;④党政机关;⑤学校;⑥其他事业单位;⑦街道社区;⑧社会组织;⑨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