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局机关干部联系学校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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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5年01月22日

中共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委员会文

西教委201459

 


关于建立局机关干部联系学校制度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学院、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对教育工作的指导、督促、协调、服务与管理,经局党委班子研究,决定建立局机关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具体方案制定如下:

    一、联系方式

1.按照安保要求,每周下校实地检查工作;

2.根据年度调研计划,下校调研了解学校工作;

3.督查学校专项工作完成情况。

二、联系内容

1.围绕全年教育工作计划要点,查看学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了解学校特色建设和全面发展情况。

2.督查学校抓好重要时间节点工作。按照局对开学工作、学期结束工作等阶段性工作的统一部署及相关要求,确保上级工作要求和精神贯彻落实到位,并及时将检查情况统一上报相关科室。

3.督促学校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督促联系学校端正办学思想,重点关注招生分班、教育收费、师德师风、校园安保、课业负担、食堂管理等方面可能出现的不规范行为,确保政令畅通。按照上级各项规定要求,强化联动监督管理,每学期至少12次检查联系学校行风效能执行情况,并向局监察室报告情况。

4.掌握学校周边校园安保情况,做到每周实地检查学校重点时段校门安保工作情况。

5.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听取学校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了解掌握的情况,通过一定的方式反映给相关部门和科室,帮助基层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6.了解、体验学校师生食堂的膳食情况,每月到学校食堂与师生共吃一次午餐。

7.协调落实并指导完成临时性重点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1.联系人要做到有计划地深入联系学校第一线,掌握实情,督促学校落实教育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记载工作。检查情况作为学校年度考核材料之一。

2.机关干部对联系学校安全工作、校园稳定、信访工作、党风廉政、计划生育等涉及“一票否决”管理事项,以及应急事件处置、重点工作推进等涉及全局稳定发展事项,负有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沟通责任。

3.局机关对联系学校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年初根据情况对联系人和联系学校进行安排,并将联系人到联系学校的工作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中共西湖区教育局委员会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20141224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412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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