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教委【2011】13号
关于印发西湖区教育局领导干部
廉政谈话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社区学院:
为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政自律,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教育局党委研究制定了《西湖区教育局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西湖区教育局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干部 廉政 谈话 制度 通知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监察室 2011年4月6日印发
西湖区教育局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意识,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廉政谈话范围及对象
1、区教育局机关中层干部;
2、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社区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3、当年新提拔校级领导干部。
二、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
1、本人及分管范围内的部门、单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的情况;
2、本人及分管范围内的部门、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3、本人执行民主集中制,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
4、本人(包括家属、子女)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5、沟通和交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6、其他需要沟通的情况。
每次谈话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
三、廉政谈话的方式
由区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组长、成员与教育局机关中层干部及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社区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开展个别谈话。
四、廉政谈话的组织实施
廉政谈话由区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
1、纪检组负责制定年度廉政谈话计划,明确谈话的重点内容、谈话对象及时间等安排。对机关中层干部及基层学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三年完成一轮谈话。
2、谈话前,纪检组要同谈话对象所在单位联系沟通,提前一周通知谈话对象,告知谈话的内容、要求和时间,谈话对象应按要求进行认真准备。
3、每次谈话应安排2名纪检组成员参加,谈话时要把握政策,注重谈话的针对性、实效性。
4、谈话后,要按照统一格式整理谈话记录、建立专门档案,并将谈话情况向教育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反馈。
五、有关要求
1、谈话人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与谈话对象进行同志式的平等交谈,沟通情况,交换意见。谈话对象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配合,如实汇报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必要时应根据谈话人的要求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2、谈话人对谈话对象的成绩和优点应当充分肯定和鼓励;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予以提醒,责成整改;对涉及领导班子和谈话对象本人政治性、政策性比较强的问题,不随便表态,并注意保密;对谈话对象要求转达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如实向教育局党委反映。
3、各基层学校(单位)可以参照本制度,建立与本学校(单位)中层干部、重要岗位人员谈话制度。
中共西湖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1年3月30日
2011年干部廉政谈话安排
月份 | 谈话对象 | 谈话人 | 备注 |
4月 | 西湖职高、求是集团 | 杨国荣 纪检组成员 | |
5月 | 保实、山水集团 教育科 | 杨国荣 纪检组成员 | |
6月 | 十五中集团、文新集团 | 杨国荣 纪检组成员 | |
7月 | 学军小学、名苑幼儿园 | 杨国荣 纪检组成员 | |
8月 | 西小集团、社区学院 基财科 | 杨国荣 纪检组成员 | |
9月 | 周浦中学、翠苑一小 | 杨国荣 纪检组成员 | |
10月 | 西溪实验、省教附小 | 杨国荣 纪检组成员 | |
11月 | 留下小学、翠一幼儿园 | 杨国荣 纪检组成员 | |
12月 | 文三集团、古荡一小 | 杨国荣 纪检组成员 |
具体谈话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