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教育局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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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1年10月13日

西教委【2011】13号

关于印发西湖区教育局领导干部

廉政谈话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社区学院:

为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政自律,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教育局党委研究制定了《西湖区教育局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西湖区教育局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干部  廉政  谈话  制度  通知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监察室          2011年4月6日印发

 

西湖区教育局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意识,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廉政谈话范围及对象

1、区教育局机关中层干部;

2、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社区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3、当年新提拔校级领导干部。

二、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

1、本人及分管范围内的部门、单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的情况;

2、本人及分管范围内的部门、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3、本人执行民主集中制,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

4、本人(包括家属、子女)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5、沟通和交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6、其他需要沟通的情况。

每次谈话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

三、廉政谈话的方式

由区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组长、成员与教育局机关中层干部及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社区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开展个别谈话。

四、廉政谈话的组织实施

廉政谈话由区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

1、纪检组负责制定年度廉政谈话计划,明确谈话的重点内容、谈话对象及时间等安排。对机关中层干部及基层学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三年完成一轮谈话。

2、谈话前,纪检组要同谈话对象所在单位联系沟通,提前一周通知谈话对象,告知谈话的内容、要求和时间,谈话对象应按要求进行认真准备。

3、每次谈话应安排2名纪检组成员参加,谈话时要把握政策,注重谈话的针对性、实效性。

4、谈话后,要按照统一格式整理谈话记录、建立专门档案,并将谈话情况向教育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反馈。

五、有关要求

1、谈话人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与谈话对象进行同志式的平等交谈,沟通情况,交换意见。谈话对象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配合,如实汇报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必要时应根据谈话人的要求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2、谈话人对谈话对象的成绩和优点应当充分肯定和鼓励;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予以提醒,责成整改;对涉及领导班子和谈话对象本人政治性、政策性比较强的问题,不随便表态,并注意保密;对谈话对象要求转达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如实向教育局党委反映。

3、各基层学校(单位)可以参照本制度,建立与本学校(单位)中层干部、重要岗位人员谈话制度。

                    中共西湖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1年3月30日

2011年干部廉政谈话安排

月份

谈话对象

谈话人

备注

4月

西湖职高、求是集团

杨国荣

纪检组成员

5月

保实、山水集团

教育科

杨国荣

纪检组成员

6月

十五中集团、文新集团

杨国荣

纪检组成员

7月

学军小学、名苑幼儿园

杨国荣

纪检组成员

8月

西小集团、社区学院

基财科

杨国荣

纪检组成员

9月

周浦中学、翠苑一小

杨国荣

纪检组成员

10月

西溪实验、省教附小

杨国荣

纪检组成员

11月

留下小学、翠一幼儿园

杨国荣

纪检组成员

12月

文三集团、古荡一小

杨国荣

纪检组成员

具体谈话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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