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创先争优活动自查自评和迎接省第四次督查点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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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1年10月13日

关于做好创先争优活动自查自评

和迎接省第四次督查点评的通知

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学院、直属单位

为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根据西创先办发〔20112号通知要求,3月上旬,学校要对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同时认真做好迎接省第四次督查点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评的主要内容

1、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的情况。自查去年履行承诺及今年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是否做出新一轮公开承诺,承诺有没有公示。

2学校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自查本单位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制定情况、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情况。

3、领导干部点评工作落实情况。自查学校党支部(总支)书记进行点评情况主要指;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书记对每位党员进行点评情况。

二、省督查点评的安排

1、省督查点评的时间和对象。省督查点评组将在3月中旬随机抽查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和窗口单位。

2、督查点评的方式。以实地检查为主,不听取汇报。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一是现场走访点评。随机走访基层单位了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活动开展以及机关党员干部下基层等情况。二是查阅资料台账。主要检查党组织和党员新一轮承诺、去年的履诺、领导点评等相关台账和资料。

省市督查点评之,区教育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全区教育系统各单位自查自评和迎接省第四次督查点评的准备情况进行抽查。

三、相关要求

1、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各单位要以迎接省督查点评为契机,深入细致开展自查自评,对自查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2、补充完善资料台账。要在去年创先争优活动台账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特别要补齐领导干部点评情况、党组织和党员去年履诺和新一轮承诺情况,以及先进典型和闪光言行等资料

附件一:

《关于全区教育系统进一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通知》

                                 中共西湖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139

附件一:

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进一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

实行公开承诺的通知

各党支部(总支):

为推进全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开展,经局党委研究,现就在全区教育系统进一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诺对象及范围

按照局党委《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当西湖教育先锋活动的实施意见》(西教委[ 2010]24号)文件精神,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均属本次承诺的对象和范围。每名党员和基层组织要在总结去年履诺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做好每位党员向所在党组织和学校(单位)干部教职工做出承诺,各基层党组织向全体党员做出承诺,接受监督评议。

二、承诺的内容

承诺内容围绕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和党员标准、义务及中央提出的基层党组织争创“五个好”、党员做到“五带头”的基本要求确定,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1.共性承诺。紧紧围绕《党章》规定,体现党的先进性和科学发展观等先进理念,体现党组织和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把党员普遍可以做到的事项作为共性承诺。

2.岗位承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根据本校(单位)和个人的工作内容、服务项目等岗位职责,从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实现岗位工作目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等方面做出承诺。

3.实事承诺。认真分析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突破口,每个党组织承诺5-10件、党员承诺2-3件实事,实事内容不在多,关键在于能够体现代表性、富于创造性、发挥带动性、具有实效性、具备可行性。

4.自律承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弘扬和培育良好作风,依法依规办事,做到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在职党员教师、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要把“不做有偿家教、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不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或校外文化补课”作为必须承诺内容。

三、承诺的程序及周期

按照创先争优整体活动及周期安排,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活动每年为1个周期,每个周期进行一次总结评议。具体程序为:

1.提出承诺阶段(3月11日前完成)。党组织结合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标确定承诺事项。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提出承诺事项。承诺内容要高度概括,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

2.审核确定阶段(3月14日前完成)。局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承诺事项逐一审查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指导督促,加以完善。承诺内容确定后,学校党组织和党员要填写《西湖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2011年公开承诺登记表》、《西湖区教育系统党员2011年公开承诺登记表》(见附件)。

3.公开公示阶段(3月18日前完成)。通过党务校务公开栏、校报、校园网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布公开承诺书,接受群众监督。

承诺内容已经确定,必须严格兑现。基层党组织要经常督促党员对照检查,及时修正错误,履行承诺,保持党员先进性。把评议承诺落实情况与年底的党组织和党员“双争双评”工作结合起来,基层党组织的承诺要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评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力求公开承诺工作全面覆盖,不留盲点。教育局党委将深入各基层党组织,指导开展好公开承诺。

2.强化检查督促。各学校(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新经验、新做法。要指导党组织、党员不断丰富承诺内容,严格承诺标准,改进承诺方法。对公开承诺落实不好、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应要求限期整改。对违反“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承诺的在职党员教师、中层及以上干部,先进评比“一票否决”,并通报批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高职低聘、从教师岗位暂聘到教学辅助岗位、当年考核降级、取消下一年度工资正常晋升资格等处理。

3.搞好舆论宣传。要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及时总结和上报开展公开承诺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发现和推广公开承诺、扎实履诺、民主评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各学校(单位)党组织和党支部(总支)书记的公开承诺书,请于3月14日前,交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葛潮霖处,同时请按照党员人数10%的比例上交部分党员的公开承诺书。

附:

1.《西湖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2011年公开承诺登记表》

2.《西湖区教育系统党员2011年公开承诺登记表》

中共西湖区教育局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附:西湖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2011年公开承诺登记表

党组织名称

 

党组织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诺

内容(200字以内)

 

承诺公开形式

 

上级党组织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2份,党委审查留存1份,公示后党支部留存1份。

西湖区教育系统党员2011年公开承诺登记表

党员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年月

 

所在党支部名称

单位及职务

 

承诺

内容

(200字

以内)

承诺公开形式

 

支部

审查

意见

       

              (支部书记签名或支部盖章)

                              年    

注:本表一式2份,党支部(总支)审查后留存1份,公示后党员留存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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