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以“面向全体学生、落实全面教育、保障全程生长”为指导,杭州市省府路小学积极探索学生综合评价改革。学校以“让每一个‘小逗点’的努力都被看见”为宗旨,以“全面成长+个性发展”为追求目标,让每一个“小逗点”都全面成长、健康快乐,让每一个“小逗点”都个性发展、独具特色,特制订以下评价方案,具体如下:
一、校五好学生
根据西教发〔2021〕38号《关于开展西湖区中小学“五好学生”评价改革的通知》精神,我校在每学期期末进行“五好学生”评比,鼓励每一个“小逗点”通过努力都能成为“五好学生”。
基本条件:
1.评选对象:限于本校在校在籍学生。
2.就读要求:本学期在校就读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二。
3.行为道德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党爱国、传承红色基因,诚实守信、团结友爱,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浙江省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持有六会和乐少年之“和善交往章”或“和合责任章”。本学期内,如有严重违反上述各项规定,不予推荐。每学期期末,如还有一枚红卡的,取消期末行为道德好的评比资格。每学期获得本班级80%以上的绿卡者可认定为“行为道德好”。
4.学业能力好。保持积极学习态度,具有学习自信心,好奇心、想象力和求知欲,具有良好的学业水平;本学期,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信息科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平时与期末等级全面合格;持有六会和乐少年之“和乐勤学章”。
5.身心发展好。有健康的生活习惯、运动能力,良好的心理素养,养成保护视力的习惯;本学期,体育学科期末综合评定等级、体质健康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持有六会和乐少年之“和美健体章”。本学期期末视力与上学期期末视力比较,近视新发病者或视力下降超过0.2及以上,不予推荐。
6.艺术审美好。形成正确的审美情趣,有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本学期,音乐、美术学科期末综合评定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持有六会和乐少年之“和悦艺术章”。
7.劳动实践好。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等;本学期,劳动学科期末综合评定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持有六会和乐少年之“和谐生活章”。劳动观念淡薄,经常性不完成学校值日工作;在家中不愿意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不予推荐。
8.自愿申报参加校五好学生推荐,班级推荐名额不限。
二、校优秀班干部
基本条件:
1.评选对象:限于本校在校在籍学生。
2.就读要求:本学期在校就读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二。
3.行为道德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党爱国、传承红色基因,诚实守信、团结友爱,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浙江省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持有六会和乐少年之“和善交往章”或“和合责任章”。本学期内,如有严重违反上述各项规定,不予推荐。每学期期末,如还有一枚红卡的,取消期末行为道德好的评比资格。每学期获得本班级80%以上的绿卡者可认定为“行为道德好”。
4.保持积极学习态度,具有学习自信心,好奇心、想象力和求知欲,具有良好的学业水平;本学期,各学科平时与期末等级全面合格,持有六会和乐少年之“和乐勤学章”。
5.有健康的生活习惯、运动能力,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有良好的心理素养,养成保护视力的好习惯;持有六会和乐少年之“和美健体章”。
6.在学校大队部或班集体中有小岗位,认真完成岗位工作,工作成效好。
7.自愿申报参加校优秀班干部推荐,班级推荐名额不限,与“校五好学生”可同时推荐获评。
三、校特长之星
基本条件:
1.评选对象:限于本校在校在籍学生。
2.就读要求:本学期在校就读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二。
3.行为道德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党爱国、传承红色基因,诚实守信、团结友爱,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浙江省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持有六会和乐少年之“和善交往章”或“和合责任章”。本学期内,如有严重违反上述各项规定,不予推荐。
4.积极主动参加校级大型节日活动或者区级及以上各类比赛(区级及以上比赛需学校组织推荐或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5.校特长之星设艺术之星、科技之星、勤劳之星、运动之星、公益之星、环保之星等。
6.自愿申报参加校特长之星推荐,班级推荐名额不限,与“校五好学生”可同时推荐获评。
四、校进步之星
基本条件:
1.评选对象:限于本校在校在籍学生。
2.就读要求:本学期在校就读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二。
3.行为道德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党爱国、传承红色基因,诚实守信、团结友爱,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浙江省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持有六会和乐少年之“和善交往章”或“和合责任章”。本学期内,如有严重违反上述各项规定,不予推荐。
4.各班级根据学生特点、进步点,自行制定推荐标准。
杭州市省府路小学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