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省府路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作者: 苏艳  发布时间: 2014-09-26 16:16:32】

 

家长委员会(下称“家委会”)是联系家庭与学校的桥梁,是支持学校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了更好地发挥家委会作用,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一体化,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宗  旨

家委会是家长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是学校的参谋和咨询机构,是家长会议的常设机构。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向家长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活动和管理的参谋、监督作用,为家长、社区支持、参与学校管理搭建平台,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第二章  家长委员会工作原则

家长委员会工作的目的是把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密切结合起来,形成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舆论和风气,强化家长参于学校教育的意识,探索如何发动全体家长参与教育,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因此家委会工作原则要有利于密切学校与家长的联系;有利于家长了解并配合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学校与家庭的合作,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互为补充,形成合力。

第三章     家长委员会职责

1.加强学校和家庭的沟通,密切保持学校和家庭、社区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区教育一体化的形成。

2.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督促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家委会积极推进家长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督导评价、学校管理和涉及学生利益的重要决策提供制度保障。

3.配合学校共同研讨教育、教学的相关问题,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4.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参与组织家长学校培训,开展“家校论坛”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帮助家长形成先进的家庭教育观念,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5.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6.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整合力。

第四章    家长委员会权利

保障家长对于学校教育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评价权和参与决策权。

1.有权获知学校的办学目标、工作计划和办学情况,对学校有关工作提出咨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有权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3.有权作为其他家长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

4.有权协助学校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参与评选和表彰好家长。

5. 有权督促校方认真查处教职工的违纪行为,及时反馈处理信息。对家长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章     家长委员会义务

1.协助学校推行教育改革,加强科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积极宣传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让社会进一步了解学校、支持学校,共同打造和谐校园。

2.向家长传达学校有关精神,倾听和收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反馈给学校领导或部门,协助学校调解争议和矛盾,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3.参与组织家长学校工作,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长更有效地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

4.积极参与、配合学校举行的重大教育活动和节日活动,配合学校开展社团建设、校外活动等。

5.充分利用家长社会资源为学校做出相应贡献,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改善办学条件。

6.参加学校的评教、评学活动,每学期组织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满意度进行测评。

7.每学年至少一次报告家委会工作并公开财务状况。

第六章   家长委员会组织与管理

1.家长委员会是在校长室指导下,通过加强家庭和学校之间、学生家长之间良性互动以促进学习型家庭的创建和学生健康成长的家长组织。

2. 家长委员会成员由责任心强、热心教育事业、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且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愿意为学校教育献计献策的家长组成。学生毕业或转学后自动退离。

3. 家长委员会的组织机构由班级和校级两级家委会组成。班级委员由全体家长推选或班主任推荐产生;校级家委会由各班家委会会长和学校推荐产生。经学校德育领导小组批准,由学校统一发给聘书。家长委员每两年为一届,可连任。

4.校级家委会常务委员原则上两学年作一次调整。换届时召开校家委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校级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由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秘书长1名组成。主任全面负责家长委员会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家委会工作;秘书长处理家委会日常工作。委员由各班级家委会会长组成。

5.校级家长委员会下设四个分会组织,每个分会由1名校级常务委员协调。分别是:科教委员会,负责家校论坛、协助学校进行教学改革等;综合委员会,利用社会资源为学校作相应贡献;亲情委员会,组织家长参与学生各项活动、开展亲子活动等;维权委员会,督促校方依法办学、认真反馈家长意见等。班级家委会会长根据自己特长参加分会。

6.各班级成立班级家长代表委员会,由5-8名家长代表组成,其中1名为班级家委会会长,负责组织班级家委会工作,做好与校级家委会的沟通协调,并通过合适的途径向学校建议和反馈。其余委员分别承担班级活动组织、家长义工、财务管理、宣传报道等工作。

7. 家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五楼会议室。学校家委会每学年召开期初、期末两次例会,由家委会确定例会主题,秘书长负责邀请家委会成员。校级领导必须参加家委会例会。家长委员直接与班主任、各年级组长、校长联系工作。

 

                                杭州市省府路小学家长委员会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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