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学校“学生奖惩条例规定”,对品学兼优、工作积极的学生给予奖励,其规定如下:
一、先进个人设置类别:
五好学生标兵、弘益之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员;
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1、在班主任老师的具体组织下,全班学生民主评议,任课教师参与评定。
2、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召开班委会讨论确定人选,然后上报年级组审批。
3、年级组将确定人选上报学生处进行审批。
4、学生处批准后,正式授予称号,发给奖状,以资鼓励,并记入学生档案。
三、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五好学生标兵、弘益之星:
(1)道德品质与个人修养好。关心国家大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生守则,积极要求上进,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劳动积极,明礼诚信,勤俭自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校及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思想品德(操行等第)考核评定为优秀等级。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自己的学习计划安排,除完成正常作业以外,阅读课外书籍,广泛的知识兴趣与爱好;能适度超前学习;有良好的自学习惯;能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能阶段性做回顾总结,并提出今后的学习方法和策略。善于听取老师和同学的建议;愿意、善于与同学合作;愿意帮助同学或主动向老师、同学请求帮助;学习成绩优秀。
(3)身体好。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在 75分(良好)以上且达标。
(4)具有有较强社会实践能力和组织能力;劳动态度端正,积极肯干,有较强的保洁意识。
(5)具有较好的的审美能力,积极参加各项艺术活动。
2、优秀学生干部:
(1)具备优秀(五好)学生条件1。
(2)积极组织并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具有独立开展工作能力,乐做同学领头羊。
(3)积极主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有创造性,活动成绩突出。
(4)民主作风好,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与其他学生干部协作好。
(5)争做老师好助手,有良好的为班级、同学服务的意识。
(6)学习成绩在班级中等以上。
3、优秀团员:
(1)能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2)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为人正直,行为规范,能抵制不良言行。
(3)虚心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具备良好审美情趣和能力。身心健康。
(4)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表现突出,始终走在团员青年的前列,较好的发挥了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5)担任学校、团委、学生会常规工作,特别是报名参加志愿者工作并有良好表现的团员有优先资格。
4、优秀少先队队员
(1)积极参加各类队活动,表现突出。
(2)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为人正直,行为规范,能抵制不良言行,在中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虚心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具备良好审美情趣和能力。
(4)热心为他人服务,对担任学校、少先队常规工作特别是报名参加志愿者工作并有良好表现的少先队员有优先资格。
四、奖励时间。
每学期评选一次,时间为每学期结束之前。
杭州市弘益中学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