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发挥校园网络在我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中的作用,促进校园网络的发展,保护校园网络的安全,规范校园网络建设管理,特规定如下。
一、学校各部门新建或准备开发的网站,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建立,未予批准的网站立即关闭。学生网站由教导处负责初审,其他网站由科研信息处负责初审,校办公室审核。校园对外发布的网站统一使用二级域名,由科研信息处负责安排和解析。
二、如因发展需要需在校园网络内建立独立服务器的部门需提供建立独立服务器的说明,确定服务器的作用,制定管理办法,确定管理员及负责人,向科研信息处提出书面申请,由科研信息处审核通过向校长报告批准后方可协助建立。
三、校园所有系统能使用实名制的均须使用实名制登录,科研信息处负责安排网络管理员对校园网络群实行24 小时监控,保证访问正常和及时删除不良信息。科研信息处每周还需负责进行校园服务器本地备份和异地容灾备份。
四、校长为杭州市三墩小学校园网站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科研信息处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各年级组长为本年级组安全负责人。
五、学校教师在使用网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的,科研信息处将视情节给予劝告、警告及冻结账号等相应处罚。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请校长室进行处理。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杭州市三墩小学
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