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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杭州市第十届中小学生陶艺大赛的通知

西少宫【2017】  号

各中小学:

现转发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杭州市中小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教办德体卫艺〔2017〕84号)。

杭州市第十届中小学生陶艺大赛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继续联合举办“杭州市第十届中小学生陶艺大赛”。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激扬青春我型我塑”为主题,大力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时代化、大众化,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在全市中小学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普及与实践;通过陶艺大赛,以陶艺创作为媒介,引导中小学生感受陶艺文化,了解中华文明,增强民族意识,让中小学生在传统文化的滋养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组织单位

主办: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杭州市教育局

承办:杭州南宋官窑博物馆

三、活动主题

“激扬青春我型我塑”

四、活动时间

1.创作、比赛时间:2017年3月至9月

2.优秀作品展览:10月—11月

五、参加对象

杭州市中小学生,分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组别进行评比。参赛学生必须是本校在籍学生。

六、活动安排

1.启动阶段(3月16日):举行杭州市中小学陶艺教学研讨活动,并通过媒体预热宣传。

2.宣传动员阶段(4月至5月):举办“激扬青春我型我塑”——陶瓷文化进校园系列活动。

3.创作阶段(3月至8月):以学校为单位,围绕本届大赛主题组织学生进行作品创作。参赛作品原件须于9月2日至3日送至杭州南宋官窑博物馆。

4.初评(9月10日—9月12日)和复赛(9月16日):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专家对各校推荐的参赛陶艺作品进行初评,选出入围复赛名单,进行现场集中创作比赛。现场创作比赛时间2个小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现场评比,最终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

5.优秀作品展览(2017年10月—11月)。

七、有关要求

1.作品主题明确,健康向上,材质为陶泥或者瓷泥。参赛作品必须经过烧制(未烧制作品、软陶作品、用丙烯颜料上色的作品不得参赛)。

2.参赛作品最大规格不得超过下列尺寸:长60CM×宽40CM×高60CM(包括组合的底座,一组作品按搭配后的整体尺寸计算),超过规定尺寸的作品不予参评。

3.各参赛学校要以学校为单位,集中报送参评作品。每校限送参赛作品3件(组)。荣获第八届或第九届中小学生陶艺大赛优秀组织奖的学校,可增加选送2件(组)参赛作品。作品原件须于9月2日至3日上午9:00至下午4:00,送至杭州南宋官窑博物馆,随附校方盖章纸质文件《第十届杭州市中小学生陶艺作品征集推荐表》(附件5—1)、《作品说明》(附件5—2)。请老师在上交前仔细核对纸质盖章推荐表所有信息,一旦上交不得更改。如不符合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同时将电子版文档发至主办方邮箱:2402779785@qq.com,逾期视作放弃参赛资格。参加组织奖评选的教育局和学校,须同时报送本地区、本校组织参加本届陶艺大赛的活动总结。

4.每件(组)参赛作品署名作者不得超过2人。一个参赛选手只能参与本校一件(组)作品的创作,不得重复参与本校另外参赛作品的创作。

5.指导老师限一人。选送作品的指导老师非本校老师,须在参赛推荐表上备注;获奖证书依据报名学校公章为准。

6.学校选送参赛作品时,请勿携带其他的辅助装饰材料,如:垫布、画板、拼接垫高盒子、纸板箱。

7.因作品的陶艺创作需要,如参赛作品是两人协作,在进入复赛时,必须同时参加。不参加复赛者将取消该组作品的参赛评奖资格。

8.参赛过程中如有舞弊、顶替现象,一经发现,取消该件(组)作品的参评资格,该学生三年之内不得参赛。

9.参赛现场复赛的学生须提供有效证件(学生证或市民卡)。参赛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由承办单位杭州南宋官窑博物馆收藏。

10.未尽事宜可与杭州市教育局或杭州南宋官窑博物馆联系。

杭州市教育局德体处:吴顺;联系电话:85107481。

杭州南宋官窑博物馆:张豫、邵链鹏;联系电话:86087907。地址:上城区南复路60号。

附件1  第十届杭州市中小学生陶艺作品征集推荐表

附件2  作品说明

 

 

 

 

 

 


 

附件1

 

第十届杭州市中小学生陶艺作品征集推荐表

 

推荐学校(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作品题目

作者姓名

班级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备注:请将附件一、二与陶艺作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一起送至杭州南宋官窑博物馆。杭州南宋官窑博物馆联系人:张豫、邵链鹏;联系电话:86087907。地址:上城区南复路60号。


 

 

附件2

 

作  品  说  明

 

一、作品名称: 

二、作者(不超过2人):

三、指导教师:

四、作品说明:

 

 

 

 

五、作者创作感言:

 

 

 

 

 

                                        西湖区青少年宫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