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翠苑中学教育集团文华中学
关于推荐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的办法
为使学校推荐省一级重点和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的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合理、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推荐分配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领导,坚持实事求是,紧扣标准,坚决杜绝循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学校成立分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组员包括教学分管副校长、学生发展中心主任、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和年级组长;由书记担任分配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组员包括德育分管校长和一名工会委员。
(一)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 滨 组员:张 恺 卢旦华 沈嘉明 范 琳
联系电话:56187955、56187988、56187940
(二)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王 鸣 组员:夏晓莺 陈 蔚
联系电话:56187958、56187952、56187953
教育局咨询电话:87965058、87965065 教育局纪检电话:87965088
二、选拔分配生的原则:
1.公平竞争,激励先进。
2.德、智、体综合评价,择优选拔推荐。
三、分配名额及学校:
分配名额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与分配。
四、分配生推荐条件:
杭州市教育局相关文件中规定的分配生条件为:1.具有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在册学籍号并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班学生。2.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浙江省初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身心健康,学业优良,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全部合格且其中获得优秀(A等)项数3项及以上,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良好及以上。
根据市教育局的规定,本着德性为先、成绩为基、特长从优的原则从应届初三毕业生中推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具体条件如下:
1.德育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2)热爱集体,助人为乐。(3)尊敬师长,热爱劳动。(4)学习动机和态度端正。(5)遵守《中学生守则》,三个学年五个学期操行评定中,均在良好以上。(6)初三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中,必须达到“3A3P”及以上。
2.其他条件:
(1)学业水平优良,(2)体育成绩合格,(3)身心健康。
五、推荐程序:
1.4月24日成立学校分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并公示,同时公示杭州市教育局分配生推荐工作文件。
2.4月25日确定学校“名额分配生推荐办法”,并报西湖区教育局审核。
3.4月29-5月8日期间,经区教育局核准后,学校通过张榜、告家长书、家长会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公布学校分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名单、分配生名额、分配招生高中学校名额和学校《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同时公布学校和区教育局的咨询、监督电话号码,
4.5月9-12日在册初三符合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回收家长签字回执。学校根据推荐分配生前置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
5.5月13日晚6点30分召开分配报名学生家长会。
6.5月14-18日学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分配学生进行综合评分,按评分高低排定择校顺序;全体分配生及家长以书面签字形式确认计分结果并公示。
7.5月18日上午9点按照排名顺序,学生、家长自主选校;选择分配学校或自愿放弃,均须签字确认;根据市教育局规定,一旦家长学生选定分配学校或放弃分配,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
8.5月19-23日校内张榜公示拟推荐结果。公示期内如有学生或家长提出异议,学校分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学校监督小组的监督下认真复核,重新认定,及时反馈。公示无异议,确定本校推荐名单。
9.5月26日学校通过杭州市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保送确定后的分配推荐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六、分配预选生加分及综合排序办法
分配预选生综合排序总得分由综合加分、学习成绩得分两部分组成,其中综合加分包括荣誉得分,体育、科技、艺术各类竞赛得分。综合加分占总得分3%,学习成绩得分占总得分的97%。
(一)综合荣誉得分:每学年不同项可累计加分,跨学年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二)各类竞赛获奖得分(共分体育、科技、艺术三类,各类最高分15分)
1.体育类
(1)市、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组个人项目、集体项目比赛前八名获得者;
(2)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八名或一、二、三等奖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3)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等同市级个人竞赛二等奖;
(4)区中学生篮、排、足球、乒乓球团体比赛初中组冠、亚军主力队员,第三、四、五、六名队主力队员名单中排序第一、二名者;获市级中学生篮、排、足球、乒乓球团体比赛初中组前六名主力队员(除出示获奖证书外,还应有学校体育组出具的主力队员的相关证明);
(5)学校组织参加(选拔参赛方案和参赛队员名单须提前公示)的区级及以上非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教育行政部门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或获奖证书上没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其他体育赛事个人项目获奖者。
2.艺术类
(1)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四人以下)一、二、三等奖或前六名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2)获市、区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现场比赛(四人及以下)一、二、三等奖者;
(3)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者,等同市级个人竞赛二等奖;
(4)学校组织参加(选拔参赛方案和参赛队员名单须提前公示)的区级及以上非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教育行政部门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或获奖证书上没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的其他艺术赛事个人项目获奖者。
3.科技类
(1)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及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一、二、三等奖或全国、省一、二、三等奖者(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均为第一作者1人);
(2)初中教育阶段获区级及以上中小学科技节初中组现场竞赛前六名或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3)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初赛(杭州赛区)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或全国、省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4)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科技竞赛现场比赛前六名或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5)学校组织参加(选拔参赛方案和参赛队员名单须提前公示)的区级及以上非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教育行政部门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或获奖证书上没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的其他科技赛事现场比赛个人项目获奖者。
备注:
(1)上述体育、科技、艺术单项满分为15分,三类满分45分;综合加分满分50分。
(2)竞赛项目参照2021年杭州市中考中招特长生、特色班招生政策。其中“测向”、“航空航模”和“奇迹创意”归口科技类,“定向”归口体育类。
(3)所获荣誉要求在初中教育阶段获得。
(4)参赛项目均须以获奖证书为凭证;集体项目出示获奖复印件,并出具能证明主力队员身份的证明。
(5)比赛级别和获奖情况计分办法:
(6)上述比赛项目中,由若干小项组成的个人全能比赛项目,只计全能比赛奖项,不计其中各小项奖项。
(7)四人以上(不含四人)集体项目之获奖成员,除体育类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以外,其余按照获奖等次得分的50%计入。
(8)由学校组织参加区级及以上非教育行政部门主办赛事的,按照获奖等次得分的50%计分,各类最高限5分。
(9)上述荣誉、特长加分项目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至报名表上交之时截止,逾期获得的奖项不再计入。
(三) 学习成绩得分:
1.分配学生学习成绩得分构成如下:
初一上期末考试总分×0.1+ 初一下期末考试总分 ×0.1+ 初二上期末考试总分×0.15+ 初二下期末考试总分×0.15+ 初三上期末考试总分×0.25+初三下4月全区模拟考试总分×0.25
备注:
(1)关于初一、初二、初三转入我校学生转入前的成绩规定:要申报分配生的转校生,在我校取得正式学籍之前的成绩按年级排名位于全年级50%位次的同学成绩计入。
(2)期末考试总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和社会5科的总分,其中社会学科成绩按50%计入。
2.文化课成绩由学校教导处提供,学生确认;荣誉称号及各项竞赛成绩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由年级组长初审后交教导处确认。
(四)分配生综合评分折算方法
根据市教育局规定,分配生学科成绩不少于95%,各类加分总分不高于5%的要求,将学生所获学习成绩得分及各类加分折算为满分100分的综合评分:其中学科成绩总分559(530×0.2+560×0.3+570×0.5=559)折合计为97分;各类加分总分50分,折合计为3分;每名学生综合评分为 学科实际得分×97÷559+各项实际加分×3÷50。
七、此办法自2022年4月开始执行,适用于2022届初三毕业生。
杭州市翠苑中学教育集团
202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