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翠苑中学初中毕业生 综合素质评定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3日星期二 信息来源: 打印

杭州市翠苑中学初中毕业生

综合素质评定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生动活泼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积极稳妥地做好2018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一、坚持四条工作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评价要以学生的现实表现为依据,实事求是,充分体现评价结果与学生日常表现的一致性。

(二)发展性原则:评价要体现学生发展的特点,把握整体看主流,将态度、过程、结果相结合,有利于激励学生发展进步。

(三)公正性原则:严格按程序操作,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结果以及结果的使用等都应通过一定方式向学生公布,充分体现评价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导向性原则:评价工作要体现素质教育的正确导向,充分考虑学生和学校的发展,既要有利于促进学生综合素养和个性特长的发展,又要有利于提升学校后续教育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水平。

二、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为保障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有效进行,要求成立学校、班级评价组织机构,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价工作并处理有关事务。

(一)成立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

学校评定委员会由何滨(组长) 王鸣  林淑萍   韩剑瑛  邵丹  赵江飞  吴炳亲  沈达菲  沈建刚   董永(翠苑校区初三5董亦菲家长)邹潮胜(文华校区初三4班沈言家长)组成。

学校评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制度、程序、标准、办法等)开展校级培训,推荐和认定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学校评定工作,审核认定评定结果,对评定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等。学校评定委员会对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负全责。

(三)成立班级评定小组:

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成,组成人员由学校评定委员会按规定条件提名推荐,经全班学生对学校所推荐教师进行诚信测试后确定。班级评定小组由5人组成,一般由班主任任组长。

班级评定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开展对学生的培训,依据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和程序组织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完成班级评定工作,并对全班每一个学生的综合素质作出定性描述,对学生的操行确定等级。班级评定小组如在评定中产生分歧,经集体讨论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评定结论。对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委会仲裁。

成立学校“劳动与技能”、“实践与探究”、“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艺术”专项的测

评小组,根据学校统一标准,分别依据学生在初中阶段某一方面的日常表现、发展状况、测试数据、考查结果、比赛成绩等事实对每一个学生在某一方面的素质发展水平评定一个等级,其结果提供各班级评定小组和学校评委会,作为评定学生的主要依据。“劳动与技能”由潘蓓蓉、赵伟华、程佩娟、韩燕老师组成,“实践与探究”由吕生良、方仙、颜士才、林琛老师组成、“运动与健康”由孟胜慧、曹世明、应凯凯、赵奕老师组成,“审美与艺术”由范琳、黎静、郭佳佳、盛立明老师组成。

三、建立相关配套制度:

为保障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杜绝腐败现象,要建立与评定工作配套的一系列制度,并严格监督和执行。

(一)培训制度:采取有效的培训形式,保证参与综合素质评定的领导、教师、学生等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使有关人员了确并较熟练地掌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政策、内容、程序、标准、办法等,提高有关人员的道德水平和评价能力,确保评定工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二)诚信制度:参与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对评定工作过程中提供伪证、弄虚作假者,应在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教师,不能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小组的成员。

(三)公示制度: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各组织机构的成员、评定的内容、程序、方法、结果的使用等都要事先向学生及其家长公示,评定的结果要告知学生和家长,并在班级公布评定结果,以体现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四)申诉和监督制度:学校投诉电话号码56187954文华校区)、56878515翠苑校区),并在校内设立意见箱接受有关投诉。学生、家长或教师对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中出现的可能危害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或区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投诉,两级评定机构应详细记录并及时调查处理。对署名的投诉件一般要求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予以书面回复。

监督小组:陈蔚(组长)  夏晓莺   李绍富   邵世祺(翠苑校区初二1班学生)  盛嘉怡(文华校区初二3学生)合评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并通过公示制度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四、对实施评定工作的要求:

(一)把握好各项内容的评定标准:

1.学校要制定评定的细则,评定标准要统一。

2.不随意拔高或降低标准。有关“要素”或各“关键表现”能达到基本要求应视作达到P等。达到P等,且在某几个要素方面特别突出的,如在学校级活动中获奖或受到表彰奖励的,在初中阶段代表学校参加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区级及区级以上中小学

生艺术节、科技节、运动会的,或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区级及区级以上其他有关竞赛中获奖的学生等,可以评定为A等。大部分要素或关键表现达不到基本要求,或在某几方面有明显缺陷的,可以评为E等。

3.整体把握看主流,既要看结果,也要看态度、发展和过程;既要看全面,也要关注个性特长和潜能。

4.评定对象的表现情况应是初中阶段的,重点是初二、初三阶段的表现。

(二)把握好各项内容的评定重点:

1.“道德与素养”重点考评学生法制意识、思想道德、行为习惯等方面的表现。

2.“劳动与技能”重点考评学生在日常生活和劳技、实验操作、信息技术等学科方面的学习品质和技能。

3.“实践与探究”重点考评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社会实践活动、科技活动、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学习活动等方面的态度、过程和成效。

4.“交流与合作”重点考评学生合作精神、心理健康、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品质。

5.“运动与健康”重点考评学生在体育课、体育活动中的态度与能力,以及在生活中的体育、卫生习惯和健康状况。

6.“审美与艺术”重点考评学生在音乐、美术方面的知识、情趣、能力和活动情况。

(三)收集、提供多方面的评定依据:

1.学生成长记录档案(如初中阶段的期末素质报告单,成长记录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记录,各类成果、作品、考级证书、荣誉证书等)。

2.学生现实表现(如上课或活动的出勤率、学习参与程度、作业完成率、学具准备、考试测评成绩、参加竞赛情况等)。

3.任课教师意见。

4.学校专项测评小组意见。

5.学生自评和小组互评结果。

6.班级评定小组评定结果。

7.体育免试学生的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或残联证明材料。

(四)明确评定工作操作的基本程序和办法:

1.基本程序: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学校专项测评小组评定——班级评定——学校审核——反馈公示——结果认定。

2.基本办法:班级评定小组依据学生现实表现和其他多方面的信息材料,在学生自评和小组互评的基础上,经班级评定小组集体讨论表决,确定学生六项素质的等第以及操行等第,并报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认定。

综合评语表的评定内容也由班级评定小组讨论确定,并由班主任撰写,由学校评委会审定。撰写综合评语要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体现激励性,并注意关键词的使用,如描述优秀级时一般使用“显著”、“突出”、“优异”等词;描述良好级时一般使用“较好”、“良好”等词。

学生某项目被评为A等或E等的,班级评定小组须准备或提供相关举证材料,并报学校评委会审定。

本实施办法未尽事宜,按《杭州市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执行。

杭州市翠苑中学

2018328

附件1杭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表

附件2杭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综合评语表

附件3:杭州市翠苑中学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4杭州市翠苑中学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总体要求及考评细则

附表1  杭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学校:                       班级:                姓名:

项  目

要   素

关 键 表 现

自评

等级

小组评定等级

班级评定等级

学校评定等级

(一)

诚实守信

待人真诚,孝敬父母

信守诺言,言行一致

不做损人利己的事

考试不作弊★

社  会

责任感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区活动

珍视和维护集体荣誉,爱护公共设施

关心社会和他人,乐于助人

自尊自爱

尊敬师长,尊重他人的人格

举止言语文明,没有打架斗殴记录★

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具有进取心

自我约束

遵纪守法,没有违规违纪受处分记录★

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拒绝毒品,不去未成年人不能进入的场所

(二)

劳动态度

积极参加劳动

认真学习劳技课程

技能水平

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

具有一定的信息技术能力

实验操作考查合格★

(三)

社会实践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乐于服务社会

探究精神

具有兴趣和好奇心

能提出问题,有独特见解

积极参加综合性学习

爱好科技,具有科技特长

项  目

要   素

关 键 表 现

自评

等级

小组评定等级

班级评定等级

学校评定等级

(四)

同伴协作

同学友好相处,无严重有意伤害、歧视同学行为★

能够接纳他人

能够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沟通分享

能够与他人交流和分享

尊重并理解他人的意见

(五)

身体素质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到合格★

具有体育爱好和特长

生活方式

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有良好的体育锻炼态度和习惯

珍爱生命,保护生态环境

不穿奇装异服,不佩带首饰,不化妆,不理怪发★

没有不良嗜好

(六)

审美情趣

具有健康的情趣

具有一定的审美鉴赏能力

健康上网,不传播不良信息

艺术表现

积极参加艺术活动

具有艺术爱好和特长

音乐、美术课态度认真,成绩合格★

注:1、带“★”号的关键表现一项不达标,该项目评定为“E”等级,即不合格。2、此表存入学生成长档案。

自评人(签名):                班级评定小组组长(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组评定代表(签名):          学校评定委员会主任(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2       

杭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综合评语表

                                                 (章)

行 等 第








2018     月     日

附件3

杭州市翠苑中学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成员名单

一、学校评定委员会

组长:何滨    

组员: 王鸣  林淑萍   韩剑瑛  邵丹  赵江飞  吴炳亲  沈达菲  沈建刚  董永(翠苑校区初三5董亦菲家长)邹潮胜(文华校区初三4班沈言家长) 组成。

二.专项测评小组(带★为组长)

劳动与技能:潘蓓蓉★  赵伟华  程佩娟  韩  燕

运动与健康:孟胜慧★ 世明  应凯凯  赵  奕

审美与艺术:范  琳★  黎  静  郭佳佳  盛立明

实践与探究:吕生良★  仙  颜士才  林  琛

三、初三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小组

翠苑校区:初三12班:  组长:林俊华  朱重恺

组员:姚  丹 张亚萍 黄宏英

初三34班:  组长:黄秀丽  胡丰满

组员:盛冬梅  毛秀黎  郑萍萍 胡婷婷

初三56班:  组长:汪黎明  赵丽峰

组员:沈建刚  方惠仙  胡婷婷

初三7、8班:   组长:吴雨人  殷志会

组员:吴招弟  陈  静  孙  敏

文华校区:初三1、2班: 组长:应琳珺  沈嘉明

组员:翁海洁 甘先才 吕生良

初三3、4班: 组长:赵  剑  陈嘉妮

组员:沈达菲  陈  斌  王  蕊

初三5、6班: 组长:黄文婧  徐李佳
组员:李  静  姚  红  赵丽英

初三7、8班: 组长:虞天喜  汪冬燕
组员:王  芳  沈  炯  刘盛华

初三9班:      组长:陈  珊

                          组员:魏小燕  高珊珊  刘盛华

四、监督小组:陈蔚(组长)  夏晓莺   李绍富   邵世祺(翠苑校区初二1班学生)  盛嘉怡(文华校区初二3学生)

                                               杭州市翠苑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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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杭州市翠苑中学初中毕业生

    综合素质评定总体要求及考评细则

一.总要求:

(一)A级:

在达到P级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达到以下标准,获得A级。

1.在科技、艺术、体育、 制作、信息技术、社会实践、实验操作等方面比赛中获得校级(及以上)奖级的个人或团体活动中的主力,该项目可以评定为A级。要求提供荣誉证书或相关材料。

2.学校专项测评小组评定该项目为A级并且班级学生小组互评中同学认定A级的可以评定为A级。

3.根据班级评定小组教师意见,结合学生的现实表现,某项目几个要素大部分表现好,几个方面表现突出的,该项目可以评定为A级。

4.初中三年中连续(或第三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在“道德与素养”、“交流与合作”两项可以评定为A级。

(二)E级:

1.三年内受到过学校警告以上处分并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前尚未撤消的,“道德与素养”可以评定为E级。

2.在科技、艺术、体育、 制作、信息技术、社会实践、实验操作等方面活动三分之一不参加或学科学习经常缺课、旷课,作业经常不交或考查不合格的,某项目可以评定为E级。

3.班级学生小组互评中同学认定为E级的,某项目几个要素大部分确实表现较差的,可以评定为E级。

(三)P介于A级和E级之间,各要素基本达成的可以评定为P级。

二.评定细则

(一)            道德与素养

P级:基本达成以下关键表现,无明显的不当行为者。

待人真诚;信守诺言;不损人利己;考试不作弊;

参加集体社区活动;维护集体荣誉;关心社会和他人,乐于助人;参加环保活动

③ 尊敬师长,尊重他人;举止言语文明;有错能改;具有进取心;

④ 遵守法律校纪;评价和约束行为;自觉完成学习任务;抵制不良诱惑;

A级:达成以下条件之一,可以认定为A

五个学期操行评定全部良好以上;

获校级(含)以上优干、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称号获得者;

考评小组依据事实给予评价。

E级:凡有以下条件之一者,认定为E

处分尚未撤消者;

五个学期操行评定有二次(含)以上不及格者;

③ 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④ 举止言语不文明,有打架斗殴记录的。

(二)劳动与技能

P级: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 三年来参加学校开设的劳技课程、信息技术课程的全部教学内容的学习。

② 到课率在90%以上,不无故旷课

③ 每学期完成75%以上作业,且作业符合基本工艺要求和技术要求,评价合格。

A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认定为A级。

积极参加劳技、信息技术活动,初中阶段在省、市、区、校的竞赛活动或艺术节活动中获奖者。

②  五个学期劳技、信息技术成绩均为良好及以上者。

③  杭州市假日中心计算机操作合格证书获得者。

E级: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认定为E

① 课堂上学习态度不端正,劳动态度也不端正,经常旷课,到课率低于90%者;

② 有二个学期(含以上)劳技、信息技术成绩不及格者;

③ 不按要求配备材料和工具超过课时数一半以上的;

④ 每学期完成作业在一半以下的;

⑤ 实验操作考查不合格的。

(三)实践与探究

P级:能基本达成以下条件者:

① 认真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读书活动、科技节。

积极参加综合性学习,具有兴趣和好奇心,能提出问题,有独特见解。

积极参加地方课程、研究性学习。

④ 爱好科技或具有科技特长。

A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认定A

① 积极参加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读书活动、科技节活动和夏令营等,获校级以上奖项者;

② 代表学校参加区、市级科技比赛者;

③ 在各级社会实践中被评为“积极分子”或各种先进称号者。

E级: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认定为E

①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读书活动、科技节者;

② 参加各类活动态度不端正者。

(四)交流与合作

P级:基本符合以下表现者

与同学友好相处;    ② 能够接纳他人;   ③ 能够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④ 能够与他人交流和分享;  ⑤ 尊重并理解他人的意见;⑥ 积极参加小组活动。

A级:符合以下条件者

由小组同学或任课教师推荐;在小组活动中表现突出,得到2/3以上小组成员认可;

② 参加以小组(两人以上)为主要形式的活动,起到积极作用,并获奖的。

E级:

无故不参加小组活动;

对自己所应承担的任务置之不理的;

③ 不能与同学友好相处,有严重有意伤害、歧视同学的行为。

(五)运动与健康

P级:能达成以下条件者,应被评为P级。

    2016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定达到及格以上(60分及以上)。

② 初三两学期体育课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

③ 参加体育课、课间操、课外体育锻炼态度较端正,到课率在90%及以上。

备注:有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必须持区级及以上医院或残联的证明,经校评定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免测,只要根据上述(3)条评定P级。

A级:

达到P级后,在初中三年学习阶段中,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在获得学校认可后,凭有关证明,可直接认定为A级。

代表学校参加西湖区及以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者。

代表学校参加西湖区及以上其他体育项目比赛者。

③ 初三年级参加学校田径运动会,获得单项前四名者。

④ 中考体育素质测试达29分。

⑤ 达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及以上。

⑥ 代表班级参加校运动会并获得积分的。

E级: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被评为E级。

    2016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定为不及格(59分及以下)。

② 初三两学期体育课成绩有一学期未达到60分的。

③ 参加体育课、课间操、课外体育锻炼态度不端正,到课率在90%及以下。

④ 每学期无故旷课达三节及以上。

⑤ 穿着奇装异服,佩戴首饰、化妆、理怪发到校。

(六)审美与艺术

P级:基本达成以下条件者,应被评定为P级。

① 对音乐、美术学习有一定兴趣,到课率在90%以上,学习习惯、课堂表现一般及以上。

② 五个学期中,至少有三个学期音乐、美术期末总评成绩达到合格以上。

③ 初中三年中至少参加过一次学校或班级组织的文艺活动。

A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直接认定为A级。

① 五个学期中,音乐、美术期末总评成绩全部达到良好及以上的。

② 在校级以上艺术节个人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

③ 初中三年中至少参加过一个艺术或美术的兴趣小组,并发挥积极作用的。

④ 初中三年中至少参加过一次学校组织的文艺或美术活动(合唱比赛、艺术节等),并起到组织等骨干作用的。

参加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组织的《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B级者。

经申请,参加学校测试等级分为A级。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向学校专项测评小组提出申请,参加A级测试(测试标准另行制定公布)

① 对音乐、美术学习有兴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课堂表现好。

② 五个学期中,至少有三个学期以上音乐、美术期末总评成绩达到良好。

E级: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应被评定为E级。

① 基本没有音乐、美术学习兴趣,到课率不到90%,学习习惯、课堂表现差。

② 五个学期中,有两个以上学期音乐、美术期末总评成绩不合格。

③ 初中三年中从未参加过任何学校或班级组织的文艺活动。

说明:根据综合评定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性原则本届初三学生“劳动与技术”、“实践与探究”、“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艺术”四个专项达P级,但没达到直接认定A级的条件,可向学校申请并由学校统一安排各专项评定小组对A级测评认定。测评项目及评定标准另行公布。

杭州市翠苑中学

20183

地址:(翠苑校区)杭州市西湖区翠苑二区37幢 邮编:310012;(文华校区)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580号  邮编:31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