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教办基〔2017〕14号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17年市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有关区教育局(社发局):
现将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下同)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工作依据
1.《杭州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工作办法》(杭教初〔2014〕5号,ZJAC04—2014—0001);
2.《杭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杭教初〔2014〕13号,ZJAC04—2014—0002);
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137号);
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63号);
5.《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
二、统筹招生计划
各区教育局(社发局)要统筹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求,科学合理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班级规模,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各区2017年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和面谈方案、公办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于3月10日前,公办中小学招生办法、招生计划于5月底前报杭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三、严肃招生纪律
各区教育局(社发局)和各学校要进一步推进阳光招生,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区、各学校应按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程序进行招生、分配工作,不得擅自提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学校严格按照招生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
四、完善招生服务
各区教育局(社发局)和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服务体系,努力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提供方便快捷的入学服务。
请各区教育局(社发局)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不明事宜,请及时与杭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联系人:陈瑞兰,联系电话:87061385。
附件:2017年杭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
抄送:萧山区教育局、余杭区教育局、富阳区教育局。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印发
附件
2017年杭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日 期 | 内 容 |
4月初 | 1.民办中小学启动招生宣传,可通过校园开放日等形式适当宣传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效和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2.滨江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按《杭州市滨江区居住证持有人积分申请子女入学细则》执行(4月初可登录“新滨江人帮帮网”:http://www.juters.com或“滨江教育信息网”:http://www.bjqjyj.cn查阅《积分入学公告》及相关政策内容)。 |
4月上旬 | 1.小学召开毕业生家长会,家长核对确认《2017年杭州市区小学毕业生户籍、学籍情况调查表》。 2.在市区外学校就读的杭州市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报名(欲参加民办初中招生网上报名的,需在4月14日前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社发局)登记填表)。 |
4月14日 | 小学毕业生杭外推荐工作截止。 |
4月15日 | 市区民办小学报名。 |
4月17日—5月19日 | 滨江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家长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提交积分入学申请。 |
4月21日 | 1.2017年杭外初中招生电脑派位。 2.小学发放《2017年杭州市区小学毕业生户籍、学籍情况调查回执》。 |
4月25—26日 | 民办初中招生网上报名。 |
4月27日 | 1.民办初中网上报名结果查询。 2.监护人书面确认民办初中网上报名结果。 |
5月3日17∶00后 | 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以网报监护人书面确认为依据)。 |
5月4日 | 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的民办初中电脑派位。 |
5月4日晚—5月7日晚 | 民办初中派位结果查询。 |
5月6—7日 | 民办初中派位学校组织自主招生。 |
5月13—14日 | 未招满的民办初中组织续报名招生。 (对象:未被录取的学生) |
5月18日 | 市区民办初中招生结束。 |
5月10—19日 | 2017年杭州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网上预登记(滨江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在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服务中心受理,不在此预登记范围)。 |
6月8—15日 |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信息相关部门核查结果网上查询。 |
6月24—25日 | 市区公办小学招生报名。 |
6月上旬—7月5日 | 各区开展公办初中分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