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九莲小学对外制度
校内学生申诉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人和被申诉人
1.校内学生申诉的申诉人员是学校在校学生及其监护人或代理人。
2.校内学生申诉的被申诉人主要是学校各职能部门和任课教师。
二、申诉范围:
具体内容包括:学校和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发展权,尊重学生参与学校各项活动的权利,尊重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发明创造权,尊重学生平等的学习权利;保护学生个人发表见解的权利,保护学生的个性、特长的权利,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的权利,保护学生的健康权,保护学生的荣誉权,保护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1.学生对学校和教师做出的各种不当行为不服,可向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2.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受侵害的。
3.对学校给予的处理不服的。
4.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受侵害的。
三、受理申诉的机构
1.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委员会,由校长室、党支部、共青团、德育处等组织委派代表组成,是学校处理校内学生申诉的决策机构。其成员可接受申诉人书面提出的申诉。
2.学生申诉委员会下设学生申诉办公室,设在德育处。作为学生申诉委员会的职能部门,负责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或口头申诉。
四、申诉的程序:
1.申诉的提出: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采用口头申诉或提出书面
申诉申请书的形式向申诉办公室提出申诉。(1)书面申请既可以由学生本人提出,也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提出。申诉书中必须写明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自然状况(由监护人或委托人代理的,因写明代理人的有关情况),申诉的要求,事实与理由,并可提供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据。(2)口头提出申请的,受理机构应当记录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主要事实、理由、时间等。
2.审查受理:学生申诉办公室或其他部门接到学生或监护人的申诉材料后,
收到申请书5日内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也应通知申诉人不予以受理,并说明理由,做好记录。
3.调查听证(1)学生申诉办公室或其他部门接到学生或监护人的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2)校内学生申诉办公室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学生以及被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作好笔录;(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或听证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4)申诉受理办公室成员与申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者,应回避由其他成员代为受理。
4.作出处理决定申诉办公室应当在收到申诉书决定受理的三十日内,在对申诉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由当事人签字后存档。
在处理申诉案件时,如当事人自愿,可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如需要,可拟定调解书,双方签字,调解书与处理决定书具有同等效力。
申诉办公室作出的处理决定,要制成处理决定书,由申诉办公室成员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不服申诉处理决定的,可于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次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再申诉,以一次为限,附原申诉书及原处理决定书。
受理小组在收到再申诉书十五日内召开会议,并于会后三十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书。如逾期未作处理或对再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内容涉及人身权、财产权的,申诉人可依法提出诉讼。如需撤回申诉或再申诉,可在申诉办公室作出处理决定前申请撤回。
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育人环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特成 立“家长委员会”。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是在校长的领导下,学生家长直接参与学校教育的一种组织 形式,是学校教育有益的补充和发展,是学校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人力、物力)办 好学校的主要途径。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支持、参与学校的教育工作,努力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 育一体化,优化育人环境,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做出贡献。
第二章委员条件
第四条个人思想、文化素质高,有一定的教育理论基础,热爱教育、热心公益 事业。
第五条有组织协调能力、有号召力,能保障参与活动的时间。
第六条思想品德高尚,从集体利益出发,勇于奉献,开拓进取。
第三章任务
第七条学习、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对关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大意义 的认识。
第八条了解学校教育工作现状,研究、探讨当代青少年学生的特点、教育规 律,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积极建议。
第九条支持、参与学校教育工作,各方面共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教育合 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社会、家庭环境、提高教育效果。
第四章组织结构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设定班级家长委员会、学校家长委员会二级组织。
第十一条班级家长委员会由各班家长民主选举五名,设组长一名;学校家委会 成员在班级家长委员会的基础上民主选举产生,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
第十二条家委会成员每学期通过听课、参观、笔谈、对话等形式参加学校活 动,了解学校教育情况,起督导作用。
班级家长委员会职责
九莲小学班级家长委员会是以班级为单位,由家长代表组成的一个对班级进行 管理、对学生进行教育、组织家长活动的班级自我管理机构,是一个群众组织。
—、班级家长管理委员会的组织设置
班级家长管理委员会由该班级的家长代表共5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4人。
二、班级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主任主持、组织、召集、开展家委会工作,委员协助。
积极参加班级家长委员会的活动。学期初参加审议班级教育工作计划,期中 (或期末)反馈家长、学生对班级和学校的办学意见,积极配合班主任的工作并对班主任工作提出建议。
平时主动关心学校及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及时提出学校及班主任工作中存 在的问题,共同商定整改措施,不断完善班级各方面的管理工作。
能采取多种形式,及时了解家长们对学校工作和班级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向班主任沟通与反馈。
能充当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桥梁与纽带,积极为学校排忧解难,缓解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矛盾,促进学校教育改革的健康发展。
积极参与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类亲子活动、教育教学活动、家校开放日活动、综合实践活动、雏鹰假日小队活动,充分动员、发动各位家 长关心班级建设,利用家长资源,为提高学生的素质做出自己的贡献。
队前教育和入队制度
少先队组织是广大少年儿童的摇篮,学龄初期一年级的儿童向往胸前佩戴红领巾,成为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因此,在此阶段对他们适时地进行队前教育,对少先队基础建设的加强,对少年儿童的全面发展和进步能起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特制定少先队入队教育的制度。
塑造形象:新生开学后,高年级队员要和他们结成手拉手班级,选派优秀的队员到低年级班级进行辅导帮助。要求高年级队员戴红领巾,衣着整洁,活泼热情,体现少先队组织对新生的爱护和关心,塑造良好形象。
发出邀请:以少先队大队委员会的名义,向新同学发公开信,提出希望和要求,告诉他们少先队开展的活动,扩大少先队组织在新生中的影响。
讲坛授业:由大队委到新生班级进行授课,讲解内容:我们的队名、少先队光荣历史、我们的标志──红领巾、我们的队旗、我们的队礼、我们的呼号、我们的队歌、我们的誓词、我们的活动等。方式可采用看录相、组织竞赛等。
发展队员:由新生班级的学生评议、老师提名、大队考核三方面完成。确定发展队员后,班级、学校要用广播、宣传栏宣传进行鼓励。
入队仪式:选择在大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一个主要阶段,在节日或建队日进行入队仪式,仪式规范、热烈,基调激昂向上。
跟踪反馈:做好对新队员的调查跟踪,入队前入队后有无进步,有无变化,针对不同情况及时进行教育,使他们受到少先队组织对自身的帮助和提高。
附:队前教育“十知道”
一、知道队的名称,理解“先锋”的含义。
二、认识队旗,知道图案含义。
三、知道队员的标志是红领巾,爱护红领巾。
四、知道敬队礼及其表示的意义。
五、知道队的呼号。
六、学会写入队申请书。
七、知道入队时做一件好事。
八、会唱队歌。
九、知道入队誓词的内容。
十、知道合格队员要做到“五自”。
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1.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3.学校疫情报告人是卫生老师。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4.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5.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6.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
7.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翠苑医院防疫科和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
门卫管理制度
1.必须坚守岗位,增强责任心,严格门卫管理,保管好学校各室的钥匙。对学校安全保卫、收发传递、责任区卫生负责。
2.学生入校、放学时,定时开关校门,上、下课时间关闭校门,有少量人员进出时只开小门。重吨位车辆一律不准进校。
3.做好外来人员入校的询问和登记,全天不准随便放外人入校。
4.管理好校内车辆停放,制止在校内骑车,禁止外人在校内存车。
5.保证作息时间准点打铃,负责接电话,对上课教师一般不得传叫,来访人员要求联系的老师做好登记,电话确认后方可进校。
6.认真负责电传、报刊杂志、往来信件和转交物品的登记分送。
7.及时认真做好卫生打扫工作、浇花护苗工作和课间餐分发工作。
8.傍晚协助教师清堂,复查各室门窗、各处电器的关闭,每天做好登记,及时关闭校内卷闸门。
9.携带校产物品出门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方可放行。否则予以扣留,以保障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10.传达员自己应严格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准闲聊吃东西做工作以外的杂事私事、不得随意离岗,各项工作应妥善安排。非因公人员不得在传达室闲坐、聊天逗留,遇此情况应予以劝阻、制止。外人不得随意留宿。
11.应保管好安全设施,并按时于每晚设置报警布防,定时检查(9:00—11:00),做好安全记录,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遇特殊情况应尽责检查,及时向学校领导、总务处联系,配合学校及时处理。做好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园场地对外开放制度
为进一步发挥学校体育资源(体育场地、设施等)的功能,同时也为社区居民提供良好的锻炼场地,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学校根据西湖区政府以及区教育局的要求,将适度并逐步开放学校教育资源为社会服务,允许并组织校外人员进校开展各类体育锻炼,以推动社会主义体育文化建设。
为了有效地保护好学校的各种体育设施,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校园环境,使各项体育活动开展的安全有序,学校特制定《杭州市九莲小学体育体源对外开放管理办法与制度》。
一、学校体育资源对外开放目前仅限于体育场地、设施等。
二、学校体育资源对外开放以限时、限场地、定项目为原则,校外进校锻炼人员务必遵守。
三、开放对象:持有“西湖区社区居民校园健身智能卡”的九莲社区居民
四、开放时间:根据上级部门规定
如遇学校大型活动或校园维修等原因不能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情况,学校将提前告知。
五、开放场地:室外塑胶田径场
六、健身须知
1.健身人员须凭“西湖区社区居民校园健身智能卡”进入校园;一人一卡,不得转借;如若发现转借行为,该卡予以没收,并不得再次办理。
2. 为确保校园健身安全,外来车辆(含非机动车及婴幼儿推车等)均禁止进入校园;音响设施、宠物、危险物品和零食等严禁携带入内。
3. 健身人员应在学校规定的健身开放时间、地点进行活动锻炼,严禁进入学校非开放区域;儿童进入活动场地须有监护人监护,否则谢绝入内。
4. 为确保校园环境整洁,健身人员请勿乱扔果壳、纸屑,不随地吐痰,禁止吸烟,不随地大、小便,文明健身。
5. 健身人员需爱护健身场地内设施,严禁穿钉鞋、高跟鞋等进入塑胶运动场;专门用于未成年人的健身器材,成年人不得使用,如有损坏,照价十倍赔偿。
6. 健身人员应遵守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不能在校园从事与健身无关的活动,不得从事非法聚会与违法活动。
7. 健身人员要自觉服从管理,若发生上述违规行为,管理人员有权拒其进入或责令其离开学校。
8. 健身人员违反健身须知的规定两次以上者,健身卡予以没收,并不得再次办理。
9.健身人员需对自身健康安全负责,活动须量力而行,不做危险动作;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疾病及其它可能有突发重症病人员建议不进校锻炼;不慎发生意外伤害时,学校不承担相应责任。
10. 健身人员如在锻炼时发生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管理人员或社区职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