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益中学教师听课评课要求
听课的要求 :
1、听课要有目的性。听课教师应本着务实求新,充实自我的思想,使听课有目的,有针对性,切勿为应付检查而听课。
2、听课要关注教法。听课要注意研究讲课者的教学方法、教学思路及新的理念,取长补短,以改进自己的教学。
3、听课要抓住重点。重点包括课堂的导入、重点知识的讲解传授、难点如何突破、课堂的驾驭方法以及应变能力等等。
4、听课要注意了解学生的学情。听课教师身处学生中间,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情绪。听课者要注意观察并总结出教师怎样做能激发并保持学生的学习兴趣;怎样做能使学生的课堂表现更积极,思维更活跃。
5、听课要做好听课笔记。听课笔记要有简短的听课心得和体会;要有讲课教师的授课得失,以供自己课后学习和借鉴。
6、听课节数要求:0-3年新教师:每周1-2节、每学期共计30节;教研组长、中层及以上:每周1-2节、每学期共计20节。其他教师每学期听课15节。
评课的要求:
1、听课后要进行必要的评课。对于汇报课、公开课、示范课、展示课等,课后要进行集体评课,积极与执教教师交流意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2、在课前准备是否充分;课堂纪律是否良好;师生关系是否融洽;教学是否民主;教学目标是否明确;教学重难点是否突出;教学流程是否合理;教学效果是否良好等方面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大胆评议。评课教师要尊重执教人讲课的不同风格,鼓励大胆创新。
3、执教教师要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互帮互学,共同提高。不允许因评课中所持不同意见而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4、每学期期中和期末教导处将对所有教师的听课笔记收齐进行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