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益中学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
作者:Administrator | 23.09.12

杭州市公益中学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

一、严格办学行为,及时张贴公示

1、学校将在每学期开学之初完全按照浙江省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严格开设课程,不多开,不少开,不擅自调整课程计划,不随意加深课程难度。 

2、严格使用区教育局统一提供的作息时间,合理科学安排课外体艺活动以及课外文体(社团)活动。

3、确保学生在校时间和休息、锻炼时间。 

4、严格控制补课,不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进行一切补课活动。

5、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要求教师要精心挑选精心设计作业,更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6、以上教学活动安排在开学一周内张贴公示在校公告栏。 

二、及时上报,接受督查

1、所有教学活动除张贴公示在校公告栏外,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 所有教学活动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的监督。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行

1、成立学校轻负高质领导小组,相关教学活动由该小组全面制定、实施、落实。               

2、成立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学生代表对每天的体艺活动以及课外文体(社团)活动进行记录并存档,保证学生的活动时间。 

3、建立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由各班学习委员每天协调各科作业量,统筹安排,保证学生适量的作业量。

4、规范集体备课体制及校本教研活动体制,做到事先合理安排、计划、公示, 事后及时记录、存档。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28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