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有利于全面客观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的发展状况,有利于构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推进学校德育建设工作,培养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全面发展,让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全面充分的评价和肯定,特制定《公益中学学生“各类评星”办法》。
《办法》规定如下:
一、 百星闪耀:“各类评星”项目共计10类,每类评出10位学生,总星数为100颗。各类评星获得者为班级中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做出较大成绩的学生。
二、 全员参与:“评星”时间定于学期末,由班级同学全员参与,民主评选,结合教师评议小组意见评定结果,并将结果上报教导处由学校作公示。
三、 评比推优:学校将以“各类评星”结果为依据,在此基础上评选校、区、市级各类先进学生。
《办法》具体细则如下:
(1)关爱之星:
1.个人利益能主动服从集体利益,集体观念强。
2.热爱班集体、关爱他人;为人谦和,宽以待人。
3.在拾金不昧,助人为乐。
(2)规范之星:
1.能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者(穿校服、佩戴校徽;
2.不迟到,不早退;遵守上课纪律,认真参加早自修;
3.文明用餐文明礼貌,爱护公物,节约用水,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
4.办事诚实守信,说话真诚热情,诚信考试。
(3)学习之星:
1.学习态度认真刻苦,上课参与积极;
2.认真完成作业,质量优秀;
3. 获得大型考试班级前10名或校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者
(4)希望之星:
1.学习习惯好,学习努力;
2.在本学期进步显著,年级进步10名以上。
(5)读书之星:
1.积极参加校市、区、校组织的读书活动,积极撰写读后感,获得各级奖励。
2.在校本教材《公益人<读论语>》的读书活动中积极踊跃,获得征文、考级嘉奖者
(6)实践之星:
1.积极参加市、区、校级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演讲征文等比赛,获奖者优先;
2.能积极参加始业教育、学农、劳技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且表现突出者;
3.积极参加市、区、校“科技节”组织的科技制作、科技发明创造、小论文、航模等竞赛,获奖者优先评选。
(7)环保之星:
1.认真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公益劳动,包括值周、大扫除;
2.积极参加市、区、校组织的“环保”主题等社团活动或征文比赛,获奖者优先。
(8)宣传之星:
1.积极参与学班级各项宣传活动和工作,认真组织同学做好班级宣传栏和黑板报的布置;
2.积极地向校园广播站、校报进行投稿,认真组织做好校园的宣传栏和黑板报的布置;
3.认真参加学校广播站工作,得到老师、同学好评。
(9)文艺之星:
1.有文艺特长并不断进取,能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等各项文艺活动;
2.积极参加市、区、校级组织的书法、绘画艺术类竞赛获奖。
3.美术音乐课认真学习,积极参与,能力出众。
(10)体育之星:
1.体育课堂遵守纪律,服从指挥;
2.积极进行体育锻炼,毅力顽强,持之以恒;
3.体育成绩优秀,在校级及以上的体育比赛中获得好名次。
以上为《杭州市公益中学学生“各类评星”办法》(征询意见稿),请各位同学、家长、老师以主人翁姿态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致电28879028。
杭州市公益中学
2010年10月29日